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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警察執法犯法 勞教醫院灌食摧殘


【明慧網2004年2月5日】自1999年7.20之後,我象師父講法中講到的“切身感受到了邪惡勢力造成的恐怖環境,感受到了精神上的壓力給修煉者家庭帶來的痛苦和魔難、給修煉者帶來的難度”(師父《在2003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我努力按“真善忍”做好人,卻被通緝、停發退休金、進公安局被關鐵籠被毆打、被關進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被兇殘灌食到奄奄一息。
我今年60歲,已經退休。我於94年得法。迫害開始後,我在2001年4月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6日上午在天安門廣場被抓捕到天安門公安局(原天安門派出所)關到鐵籠子裏。當時有5個大法弟子在裏面,都被銬在鐵欄桿上。因為我們不說姓名、地址,所以各省、市駐京機關先後去了上百人在鐵籠子前,借我們講大法真相之機從口音上辨別我們是什麼地方人,以便認出,帶回原籍進行迫害。

晚上一個惡警(20多歲,高個)脫了警服對我們逐個輪番的象拳擊一樣打頭部、臉、肋部、腹部,踢、劈叉、緊手銬等折磨,致使我右肋部疼了幾個月;當著眾人的面,不停的摸年輕女大法弟子的臉、下頜、頭、脖子、肩膀……,遭斥責後惱羞成怒、下流的調戲變成殘暴的拳打腳踢。

7日上午一位58歲的山東同修被她丈夫的朋友和當地610的人認出,她曾跟我們說:她上次來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回去後,縣610誣陷她精神有問題,為的是向上級匯報上訪人數時可以少報,所以一直被關在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剛出來不久。這次來北京天安門廣場,在升國旗的地方展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她說她想的更多的是用自己的行動帶動家鄉更多的同修證實大法。

中午時分,一位約40歲農村同修高喊著“法輪大法是正法”,走進公安局,後邊跟著一個警察,一只手裏拿著一團紅布、另一只手拿著電棍。20分鐘後這位同修也被關進鐵籠子,她頭發有些亂,臉是腫的,嘴唇腫得很厲害,還帶著血,衣袖的肩部撕了個大口子。一看就明白剛剛被折磨過。以下是我們的對話:

“我們是大法弟子”
“我也是”她說。
“你做的什麼?”
“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
“你一個人來的?”
“嗯”
“他們打你了?”
“打了。”
“厲害嗎?”
“厲害。”
停頓了一下她又說:“俺這次來有錢,還有40元錢呢。”
我們不解地問:“你以前來北京沒有錢?”
“嗯,俺幾次都是走著來的。”(寫到這我的淚又流下來了)
聽口音就知道是山東的,所以我們問:
“走幾天?”
“一個多星期。”
大家都佩服她修得好,她回答:“不講個人修得怎麼樣,我們是法的粒子,現在講怎麼維護法。”
我們幾個人拿出錢:“大家帶得都不多,每人給你一百。”
“不要,我有錢。”
“是給你證實大法用的,不是生活用的。”她點點頭,只留下210元,裝在自己做的布鞋夾層裏,後來聽說到看守所被管教搜走了。

她和另一位剛進來的同修山東口音狠重,我們建議最好不說話。鐵籠子外邊的人問他們話時,只是瞪著眼聽,不作任何回答。下午他倆和一位南方同修分別被關進3個屋子裏。其中有一間,在進出開門的瞬間,看到那位男同修有時坐在地上,有時90度彎腰站著。一次,一個惡警進門後沒關門,我們看到它兩手搭在另一個惡警的雙肩上,左腳向後蹬在它身後那位同修的肚子,蹬過之後,它和在場的惡警們什麼反應也沒有,仍然扒在肩上嘻笑著談話。

下午5點左右,海澱區看守所來押解我們時,那位山東女同修是由兩位女同修架上車的。

一位南方同修從屋裏架出來時,兩臂搭在兩同修的肩上,兩眼閉著,前額上有個雞蛋大的鼓包,褲襠濕了一片,步履艱難地向前挪。看守所一個稍胖50歲上下的警察說:“這個我不要。”我們出大門時透過車窗玻璃看見南方同修被扔在門外,閉著眼,依著墻根半躺著,一動也不動。

在天安門公安局的鐵籠子裏被關了兩天,沒讓我們吃飯、喝水,兩天只允許上廁所一次,男女同修各自圍成圈往塑料袋裏小便。這種對人身、心綜合性的迫害,極不人道!

自1999年7.20之後,特別是2001年4月去北京證實法之後的兩年多時間裏,正象師父所說經歷的太多太多了。我被上網通緝,停發退休金,勞教一年。2次關進勞教所、3次關進拘留所、1次關進精神病院、1次看守所、1次公安局、1次洗腦班,多次被關進派出所、單位保衛處,在淮南駐京聯絡處被軟禁,經濟損失8000多元,被迫流離失所,居無定處,生活艱難。長期受監視,今年初老父親去世我不能在家,對80多歲的老母親我不能盡孝道,還要對老人家隱瞞我的遭遇。正常生活對我們這個家的每個人來說都是可望不可及的。

2001年9月之後,淮南市謝家集區610兩次派人驅車上海到我女兒家、單位去抓捕我;2002年4月18日淩晨1:05分時,610朱宗好、蔡新路派出所副所長孫四海、民警邱國志、單位保衛處辦事員朱臣在滁州我兒子家抓捕了我,抄走大法書籍17本和大法其他一些資料。黎明時我被送入謝家集公安局拘留所。當天下午,朱宗好、邱國志、分局政保科長蔡××,副科長林××叫我在勞教所決定上簽字,我看到那上面象寫小說一樣虛構描繪了我在北京證實大法的“故事”,更荒唐的是,我生於43年2月,他們給我改成74年元月,28歲,還沒我最小的孩子大。19日晨,朱宗好、邱國志、孫四海、朱臣送我去宣城安徽省南湖勞教所,因勞教理由不充分,有“血壓高”、“心臟病”等癥狀,勞教所拒收。

2001年10月~2002年3月我的退休金4000多元被610凍結,說是備用於我。2002年4月17日,我妹妹、妹夫到銀行給我老伴開資,邱國志帶人抓捕並關押了他們,老伴幾個月的退休金和單位以往欠我們而陸續補的工資共計4282元及開資卡(後來要回)全被邱國志拿走,後來老伴找他們講理要錢,朱宗好從中作梗,610主任苗新華直言不諱地說:“現在辦案經費不足。”“斷絕了你的生活來源,就斷絕了他的生活來源。”老伴據理力爭,要了1個月只要回2000元。老伴斥責邱違法,邱說:“對法輪功是政府行為,不按法律。”

我單位保衛處於2001年4月,以去北京帶我為由,從我妹妹家勒索1500多元。

中共十六大前4天,邱國志帶人闖進我家,談話中透露要拘留我因為中共要開會,就把我們修“真善忍”的好人抓進派出所?!我無錯無過,不吃拘留所的飯,不喝拘留所的水,第4天,公安分局、610一群人乘了輛小車到拘留所,我被轉移到精神病院關押,次日晚上王、任二局長帶人檢查監禁我的情況,我講大法真相,他們很願聽。任說如果抓我時我要不喊口號,談談就算了。但我知道那是假話,因為市局政保處處長坐鎮,抓到我後才離去。

在精神病院值班看守的人很多,分局政保科只有2人維持日常工作,其余人員從派出所、法制局、110、街道、我單位保衛處抽調,他們說:弄得滿頭滿腦都是值班,會議快結束吧!十六大結束的第二天一早釋放我,為了“合理”化要形成書面材料。邱國志問我:“你叫什麼名字?因為什麼被刑事拘留15天?”“你不知道嗎?官腔官調地表演什麼?”朱宗好在旁邊幫腔:“不可能對你客氣,你現在還在勞教期間。”“我不認可,這是陷害,我不會給你們簽字的。”

2003年8月19日晨,民警畢××把我騙到蔡新路派出所。不到8點苗新華、邱國志、朱臣都到了,我被弄上車。在車上從他們的談話中方知又要送我去南湖勞教所。我第一次被勞教時59歲多,年齡只掛了個邊,血壓185,拒收。而第二次還是去年那個材料,年齡61歲,血壓213/160,卻被收下了。一是因為我一直認為勞教送不掉,不會再送;二來以為他們也勞民傷財,不會輕易再關;三是覺得我做事無隙可擊,結果被邪惡鉆了空子。

因“高血壓”、“心臟病”當時就住進了南湖勞教所醫院,我住的病房監控是最方便的。而且不許關門、關燈,屋裏的蚊子簡直要把人擡起來。是直屬大隊大隊長傅平親自安排的。據說是給重點大法弟子設的專用房間。派4個普教分兩班24小時監視,我言談舉動、精神狀態、洗漱、大小便……無不詳細記錄。隨時匯報給管教。為了抗議非法綁架,我絕食並拒絕治療,結果被綁在床上70小時,強行灌藥、吊水、小便極不方便,根本無法大便。

大隊長問我為什麼絕食,我告訴他:對這種無端的迫害,我永遠也不認可,身處此境這是我唯一的權利。他說:勞教不給你手續也是可以的,沒錯。你想回家,等你奄奄一息的時候送你回家。但我發現他對我絕食抗議極其失望,好象他預感到了他註定要失敗。

第一次強行灌食是他和管教科吳科長幹的,他們都很內行而熟練,我嘗到了強行灌食的滋味,不僅痛苦而且一旦管子插入氣管隨時都有死亡的危險。他們對我說:“我們什麼資料都有,包括各年齡段的。南湖這麼多人死幾個都屬於正常死亡。你絕食死亡,我們不會說你堅持煉法輪功死亡,我們會說你身體器官衰竭死亡。最多大隊損失1000塊錢。”他出病房時還喊:“明天上午9點開工!”

次日,他們果然按時到了,前面人端的盤裏放著沖好奶粉的小壺,後面人端著盒子,再後面跟著院長科長的,來了一個小隊伍。5個青年按著我的頭、胳膊、腿灌,每次都這樣。我痛苦地呼著氣,全身肌肉高頻率抽動著。灌完之後,大隊長說管子不要拔了。他把灌食做為一種酷刑使用,也確實是酷刑,管子從鼻孔插入食道,再伸入胃中極端痛苦。以前我看過同修寫的這方面文章,被灌食迫害的同修,管子一星期不拔,拔出來時管子都是黑的,我簡直難以想象,那些同修是怎麼忍受過來的。

後來有幾天,我睡眠增多,醫生說:“不吃飯再這樣睡下去就不得醒了。”大隊長每到醫院,在病房外就喊:“朱培林還沒死啊?”吳姓科長坐在我床邊嘲笑般地問我:“有什麼話要跟家裏講?我給你轉達。骨灰盒要多少錢的?骨灰只能留在南湖,不能往淮南帶的。”他說他穿了這身衣服(警服)就是幹這事的。

在這段時間裏,我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師父經常點化我。我堅信有師父呵護我能堂堂正正闖出勞教所。我請求師父:如果我在歷史上和舊勢力簽過約,答應在修煉過程中被迫害致死,也請師父給我改過來,不知還有多少眾生等著我去救度呢!當時我真是淚水漣漣。“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生無所求,死不惜留;蕩盡妄念,佛不難修。”師父在鼓勵我,這時對師父的教誨領會和平時是不一樣的,同時我還體會到:對法同化到什麼程度就能做到什麼程度,沒有半點偏差。因為這是修煉的基礎。

幾天後,我又精神起來。大隊長見我能坐起來很驚詫,他怕我看他,轉身出去問值班的:“今天給他灌食了嗎?”從那以後他不再到我房間裏去,也聽不到他大喊大叫的聲音了。一個普教說我:“這麼多天不吃不喝,精神從哪裏來?”9月21日開始我又昏睡起來,醫生著急地問我還要絕食到什麼時候,院長說再這樣下去想吃都吃不下。

23日上午,院長、醫生同上級派來的醫生對我作了一次會診、鑒定。下午兩點南湖勞教所派車把我戴上手銬送回淮南,一路上吐的水就象下水道裏的汙水,黑色的。在村裏問路時有人發現車裏的我,驚訝的問:“怎麼好好的人搞這樣了才送回來?”,人們跟著車向我家走,這時已經晚上8點多鐘了。恰好老伴不在家,我被放在樓梯口躺在地上等候,鄰居、路人來圍觀,見我如此,有不少人擦淚,有的用手掌給我焐腿,有幾個人要去沖奶粉。我用微弱的聲音斷續地講了被無端迫害的過程和具體情況。有人問610丁××、民警畢××:貪汙盜竊、嫖娼吸毒的你們不管,朱叔叔這麼大年紀了,誰不知他是好人?不就煉煉法輪功嗎,把人家搞成這樣?原來身體多好喲!就是整好人有本事!這番話引起更多人的共鳴,譴責惡警之聲熱鬧起來了,丁、畢二人一聲不響。

9點半左右,老伴回來了。厲聲問:“誰送回來的?”丁、畢默默地走過去。老伴說:“丁主任,5天前我就跟你們說我到南湖看了,他情況不好,有生命危險,苗書記說李家銘(市610主任)打電話問過了,這幾天喝了幾袋奶粉了,既然喝了,怎麼搞成這個樣子送回來了?我早跟你們說過,人是健康走的,擡回來我不要。你給我寫個字據,出了生命危險你負責就擡上樓去。”丁不敢作主,打電話請示苗新華,只聽他說:“圍著很多人,說什麼的都有,走不了……”

午夜12點多他們送我到醫院。南湖勞教所的車還停在那裏,苗新華卻不到,我拒絕檢查,繼續絕食。苗終於去了,承諾這次住院費用由610付,若行不通,他個人出,寫了字據。我問他我的事怎麼辦;他說60歲不勞教,沒發現新問題也就這樣了。以後找個房子好好談談(意即關起來),我說:“你和法輪功打交道這麼長的時間,也該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了。”他說:“4年了,應該說煉法輪功的人素質是不錯的,有人搞邪門歪道還來不及呢,他能講真善忍好嗎?”當晚派了3個人看護我,第二天又送去100元錢。

後來得知當初我被抓時,老伴從外地聞訊回淮南質問苗為何又把我抓去勞教,苗說:“還是執行去年的決定,沒報省裏批,要說這次理由,我也說不出個一、二、三來,現在煉法輪功的反彈的多,可能與他有關系;前段時間又出現了標語;有人說他搞串聯,組織;他到潘樹耿(大法弟子)家去過,我還親自看見過他倆在路邊談話,但他們沒有看見我。”老伴說:“在一起工作幾十年了,為什麼不能來往?講話都不行?”苗說:“總之,沒有確鑿的證據,只是懷疑。前段時間,淮南市判了7個(大法弟子),馬上還有第二批。”9月16日老伴到南湖去看我,18日又去找苗新華要人,說絕食這麼長時間了,隨時有生命危險,苗說:“不會。有生命危險就送回來了。出了生命危險國際上馬上就曝光,影響大!保證不會有危險。”我單位保衛處的人也說:“現在對法輪功不管不行,搞死了還要追查責任。”

我認識到“堅如磐石”和“能放下生死”是有區別的,修煉的路多麼窄呀!師父不斷的點化著我,周圍的同修一直在為我發正念,第二次闖出勞教所不易,感謝師父,感謝同修們,感謝我老伴使我又回到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洪流!

緊急呼救
安徽淮南市法輪功學員孫啟榮,女,48歲,家住淮南田家庵區南嶺村,家庭電話號碼0554-6802498
安徽淮南市法輪功學員柏明華,女,60歲,家住淮南潘集區碧海新村3號樓,家庭電話號碼0554-4972499

孫啟榮因堅持煉法輪功,分別於1999年12月、2000年7月、2001年元月三次無故被非法拘留,並僅因向世人講法輪功及自己被非法迫害的真相,於2002年8月被非法抓捕,於2003年8月被非法判刑11年。孫啟榮被抓後,因抗議非法迫害曾絕食抗議,被警察多次強制灌食、毆打、上用於死囚犯人的鋪板鐐等,牙齒被灌食用的鐵撐子全部撞斷,口腔大量出血,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奄奄一息,曾於2003年被保外就醫20天左右,後又被送進看守所。目前,她的身體狀況極差,判刑後送宿州監獄因身體原因被拒收,現仍被關在淮南市第一看守所。她的丈夫被允許每月探視她一次,每次探視看到孫啟榮都是被兩人架出來見面的,她現在坐起來的體力都沒有了,坐著也得有人扶著。據悉,淮南市“610”辦公室主任李家銘橫加阻撓,致使孫啟榮遲遲不能被從看守所放出。淮南市第一看守所的負責人也非常著急,他們不願意承擔萬一孫啟榮發生不測後的責任,希望把孫啟榮無論以任何方式送出。

柏明華從年輕時就雙目失明,因堅持煉法輪功分別於1999年底及2001年元月被無故非法刑事拘留,第一次一個月、第二次八個月,在被非法拘留的日子裏,柏明華被惡警殘酷折磨,戴手銬、腳鐐,罰跪、用針紮、釘在用於死囚犯人的鋪板鐐上等,柏明華被放出來後,“610”和警察三天兩頭的上她家去找麻煩,威脅、恐嚇、抄家、勒索錢財,以潘集區公安分局王懷敬為首的惡警先後從柏明華家收走電視機一臺、放像機一臺、錄音機一臺、電扇一臺和手機一部,並勒索走4000多元現金不給收據,收走的物品也不給辦任何手續。柏明華為躲避無故的非法迫害有家不能回,於2002年8月因向世人講輪功及自身被非法迫害的真相而被警察抓捕,並於2003年8月被非法判刑9年,柏明華被送往宿州監獄,因她是殘疾被宿州監獄拒收,現仍被關在淮南市第一看守所,因第一看守所並不具備長年關押人犯的生活條件,柏明華又是盲人,生活不能自理,她在第一看守所已被關押了16個月,現在身體狀況極差,處於極度困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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