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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市警察和勞教院野蠻折磨大法修煉者


【明慧網2004年1月6日】2002年2月2日,我在劉山一個浴池內被兩個人綁架到一輛面包車上,車上還有4個人,他們不許我問話,又到我家搜查,然後把我綁架到新華派出所。他們把我銬在一間屋子的暖氣管子上,沒人理我。
到了晚上,來了兩個警察問我:“你前幾天幹什麼了?”我說:“我沒幹什麼。”他們不由我分說,就把我雙手反銬在背後,並把我摁在椅子上,一個人踩住我的右腿,另一個人往上擡我的左腿,用力劈我的雙腿。我疼痛難忍,我被迫承認寫過法輪大法好的話。他們又問我是否將我家的法輪大法書籍放到了朋友家,我告訴他們:“是。”就這樣他們走了。又進來一個警察,給我作筆錄,並以宣傳法輪功好和收藏法輪功書籍為名把我關押到將軍拘留所。在拘留所裏,警察每天都強迫我“坐板”(即整天坐在地板上,一動也不許動。)在拘留所裏的第八天,綁架我的幾個人又以“強改”的罪名將我關押到撫順市勞動教養院,其中一人還說:“便宜你了。”

一進教養院,我就被教養院的勞教犯人剃光頭發,並被強迫穿上勞教犯人穿的服裝。警察命令勞教犯人蔣本秀嚴格看管我,不許我同那裏被非法關押的其他法輪功修煉者說話。我在那裏每天除了三頓飯的時間以外,都被強迫和勞教犯人一起“坐板”,如果動一點,就會被獄警唆使的勞教人員打。睡覺時,必須“立板”(即一個人挨著另一個人,每個人都得側身躺著,緊緊擠在一起。)把我同勞教犯人一樣對待。

2002年5月9日下午,我逃出教養院大門,教養院的警察又把我抓了回去,關在“小號”。晚上,警察命令勞教犯人李平、邵慶、王峰等4、5個人剝光我的衣服,強行將我摁倒在水房的地上,用冰冷透骨的水從頭到腳反復地澆凍我,澆凍了好一陣,我被凍得渾身哆嗦不停,他們繼續澆凍我。又過了一會兒,他們把我架到獄警大隊長武愛東的辦公室。又把我的雙手背銬在身後,獄警隊長武愛東、任福明以及獄警李佳兵、王衍傑、王正金、王丹、王立新、張建新等人坐成一圈,並關上門。緊接著,武愛東先用電棍在我頭頂、手臂、後背等處來回電擊。之後,獄警任福明用電棍一邊電擊我一邊說:“我讓你跑……”;王衍傑拿著一個帶鋼尖的電棍電擊我,電棍的鋼尖同時在我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並吼叫著:“還敢跑不?……”王正金用電棍電我時說:“轉不轉化……”他們用三根電棍同時電擊我,我全身的肌肉被電擊得抽搐、緊繃著,這三根18萬伏的電棍同時電擊在我身上,疼的我在地上直翻滾。“劈啪”作響的火花,燒得我皮膚和毛發發出一陣陣焦糊的味道,渾身上下到處是被電棍電擊的密密麻麻的小點……。直到電棍沒電了,他們又把我關進“小號”。獄警張建新還特意用兩只手銬分別將我的兩手一上一下地銬在“小號”鐵柵門橫梁和地環上,使我既站不起,也蹲不下,只能躬著腰。我被銬著連續4天,無法睡覺,兩腳和小腿因連續站4天而被控得浮腫。直到5月25日,我被從“小號”裏放出來,又關押進嚴管牢房。又大約過了一個星期,綁架我的人送來一張判我勞動教養三年的決定書,日期是2002年2月2日——2005年2月1日。就這樣,我被勞教犯人管了三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了。

2002年9月30日,教養院的警察讓勞教犯人強迫我放棄信仰。從早晨開始,我被強制坐在地板上,4個勞教犯人邱宏偉、劉銘江、欒大鵬、李世明在我的前後左右盯著我,只要我稍一動,就肆意地打我。長時間的疲勞使得我不得不欠一下身或彎一點腰,但馬上就會被打耳光,或被他們用腳狠踢軟肋等。勞教犯人邱宏偉因不願打我而遭到嚴管牢頭打。夜裏,他們仍然輪流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並且繼續強迫我一動也不許動地坐著。一直坐到第二天的我,被迫違心的寫了放棄信仰的保證書。

兩個星期後,我宣布我在被強迫中寫的所謂保證作廢。我的環境又開始緊張起來了,每天被更嚴厲地看管、監視著。

2003年3月初,我被非法關押到專門關押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大隊。一星期後,獄警王立新讓我寫保證書。我說:“我不寫。”接著他逼視著我,再沒說什麼,走了。幾天後,又是他值班。獄警王立新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說:“我做法輪功的轉化工作三年了,一回也沒被上過網。”他頓了一下又威脅說:“你想好。要是把你送回去,對你可不利。”我明白他要把我送回原來迫害我的地方,我說:“你還有別的要說嗎?要是沒有我先回去了。”此後,又有3個獄警用語言對我進行威脅,妄想迫使我放棄信仰,他們沒能達到目的。幾天後,我又被送回到原來關押我的牢房。

回到嚴管牢房十多天後,我胸中開始疼痛,每天只能躺著或靠著,以此來減輕痛苦。獄警王衍傑、王立國卻讓我的家人出錢給我做檢查。由於我的家人拒絕,獄警不再提及給我看病、檢查身體的事了。我只好挺著。

直到2003年7月,病癥更嚴重了,其他的勞教犯人把耳朵貼在我胸部可以聽到我呼吸時,肺部“嘩嘩”的水聲。同時,我的肺部如同針紮一樣的疼,身體迅速消瘦,臉頰塌陷,眼睛突出,我實在承受不住了,獄警卻不管,還想讓我繼續挺著。後來,我在十天內苦苦找了獄警王衍傑和王立國八次,獄警王衍傑、王立國和龐某才帶我到醫院檢查和通知我的家人,並讓我的家人支付診費。經幾次確診,才知道此時的我已經患肺結核胸膜炎肺積水。由於當時的我身體極度虛弱,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撫順教養院怕擔責任,但又不給醫治,才讓我的家人交2000圓錢,自己回家治病。

然而,剛回到家沒幾天時,教養院的警察又以家訪為名,來看我身體是否好轉,並讓我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圖謀待我身體有所恢復時再次將我綁架。無奈,我不得不被迫離家,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6/64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