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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科技大學博士畢業生李志剛被非法判刑五年


【明慧網2004年1月6日】李志剛系湖南省長沙市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品學兼優的博士畢業生。因修煉法輪功,先後兩次被分別非法判勞教一年半和有期徒刑五年。現被關押在廣州軍區政治部軍事監獄。
2000年3月21日31歲的李志剛辦理完了調動及行李托運手續,定於4月2日啟程赴廣州軍區報道。4月1日他參加了長沙市大法弟子們組織的心得交流會,會議進行了一小時被惡警劫持。李志剛被國防科大的幹部領回學院後被封閉式關押了41天,開除了黨籍,判勞教18個月,送往廣州部隊勞教大隊強制勞動。監工和牢頭們經常侮辱毆打他,長時間烈日曝曬,大雨淋,他堅決不向邪惡妥協,於2001年7月釋放。

回到國防科大,他要求復員,學校答復:至少要一年後才能走。不到半年,學院領導告訴他:復員報告已批,明天就可以不上班。從此,李就坐在家裏等著滿一年時辦理復員手續。2002年8月21日下午學院緊急電話通知說有急事,李一到學院就被關押了。當晚,地方公安抄了他的家,搜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物。地方公安勾結學院對李輪番逼供,晝夜不準睡覺,一閉眼就拳腳相加,為抗議迫害,李志剛絕食,公安幾個人揪住他的頭發,用裝水的瓶子砸頭,八寶粥甩了滿頭臉,李不但沒有絲毫的反擊,還不停的向他們講真象,在他絕食數日後,生命危在旦夕,學院官員居然還能毫不在意的說: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2003年元月初,北京軍事檢察院檢察員田虹和國防科大保衛處許振宇等四人闖入李志剛住宅,未出示任何證明,騙李志剛的母親說田虹是李志剛的科室主任,隨後又改口說是學院待客處主任,說李在讀博士時的課題與軍事機密有關,來要文件,便如鬼子掃蕩般把家翻了個底朝天,結果卻什麼也沒抄到,於是逼家人交出“標簽紙”“筆記本”,拿走了兩袋資料,既沒收條也沒有清單。

李志剛在國防科大關押了5個月,於2003年元月19日惡人以所謂的“涉嫌破壞法律實施”罪把李志剛逮捕,移送北京總值軍事檢察院。3個月後,檢察院向總值軍事法院起訴,檢察院通知李可以請律師,但只能請學院的律師,理由是此案涉嫌國家機密。

到了北京,李志剛被羈押在總政軍事監獄看守所,後又轉至北京軍區軍事監獄看守所。在這80天,正值酷暑卻不準洗澡,洗臉,限定每天坐16個小時。他們一方面消耗李的精力,另一方面對李的家人及律師層層設卡發難,律師到北京拿不到起訴意見書,開庭前兩天,才把案卷拿出,看完匆匆開庭。7月7日第一次開庭審理,惡人不給李志剛卸手銬,不準陳述,開口就被制止,限制律師種種權力,當律師指出田虹等人去李志剛家去抄查是違反檢查程序之一,田虹當場矢口否認,反說李的家人誣陷,在沒有確鑿證據而且漏洞百出的情況下,法庭宣布休庭。

8月21日,江××竄到湖南慶祝國防科大成立50周年,就在這段時間,國防科大的一部分工作人員都收到了國外大法弟子打來的電話,它們認為一定與李有關,向江××做了報告,江××立即表示,出資100萬元,限期拿下李志剛。北京軍區馬上對李開始了血腥折磨,晝夜拷問,強迫看汙蔑法輪功的材料,不看就是一頓暴打,打得腦子發木,聽覺不靈,身體許多部位被踢傷,李志剛身高1.86米被關進特制的鐵籠子裏,站不起蹲不下,數天後,律師再見到他時,已骨瘦如柴面目全非了。

9月11日第二次開庭,非法宣判有期徒刑五年。

李志剛現在湖南郴州軍事監獄,每天白天從事超負荷體力勞動,晚上關進鐵籠子,家人去了要求接見被拒絕。理由是:太頑固不轉化。最近,一位善心的人通知家人,趕快想辦法,否則會被折磨死。家中僅有年邁的母親和兩個已出嫁又有小孩的妹妹。郴州離長沙300多公裏的路,往返一趟對老人來說如同走天涯,加之幾年來,李志剛一直被關押,家裏早就徒留四壁,老母親悲憤的說:天哪,我兒子學法輪功一心做好人何罪之有,要遭此大劫

迫害李志剛的不法人員名單:
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總直屬隊檢察院檢察員:田虹
湖南長沙國防科大診治部主任:李今勝
國防科大保衛處:李處長 0731--4572251
易啟平處長 0731—4572253 13308491285
幹事 13873153142
國防科大計算機學院 劉政委 0731—4573603(辦) 4573604(家)
國防科大六院學員大隊大隊長 劉培江 13907316274 0731—4574630(家)
六院政治部主任 李奔馳 4573617 0731—4573629 13873153639
六院保衛幹事 徐幹事 13077397279 0731—4573625 4573626
郴州市廣州軍區政治部軍事監獄 肖監獄長 李敬一政委 0735—2812183
張副隊長 13170366782
尹幹事 13787351333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6/64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