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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701廠以開除工作脅迫法輪功學員家屬離婚
【明慧網2003年12月30日】我叫李永秀,住成都5701廠後區1號院,娘家在彭州市隆豐鎮西北1組。遭迫害前是八一廠的職工。我以自身和家庭受迫害的經歷揭露江氏集團及5701廠幫兇的惡行。
依法上訪遭受一連串的迫害
江澤民以小人之心對法輪功發動了全面血腥迫害後,我依據憲法賦予的權利於1999年12月2日去北京上訪,為蒙冤的法輪功討說法,卻被簇橋派出所抓回拘留15天。在簇橋鄉還被非法搜身,搜去現金500元,沒有出具任何手續,至今未還。99年12月21日工廠所在地簇橋鄉綜合治理辦公室姓黃的主任非法罰款4150元。12月28日開始被軟禁,每天必須向5701廠退休辦報到。
99年12月12日我所在單位八一廠以去北京上訪為理由,開除我的工職。參與迫害的有書記和廠長閔志雲,車間主任馮素珍、李作忠。開除後什麼都沒有了,連養老保險也沒有了,他們說:凡是因為煉法輪功被開除的就什麼都不給了。只有在江澤民的支使下,他們才敢如此無法無天。
2001年3月19日我再次被簇橋派出所的葉昌軍綁進洗腦班非法關押,我不放棄信仰,多次被毒打。積極參加迫害的有武侯區610的惡人和5701廠的書記湯興元、保衛處長的董永西、副處長張渙志、隊長周和平、退休辦的揚榮江等人。
株連迫害 被逼迫離婚
我煉功但丈夫不煉功。可是,5701廠不但把我丈夫應普調的兩級工資取消了,而且還降了他一級工資。2002年元月14日因掛真相橫幅,成都市的、武侯區的、當地派出所的以及5701廠保衛處的全都往我家抓人,當時只有我兒子在家,拒絕開門。他們沒有抓到,就對我的丈夫下手。我丈夫被廠裏叫去開會,宣布不要他上班,叫他“回家陪老婆練功”。我丈夫說:不上班,我一家人今後怎麼生活呀?你們這樣就是逼我離婚。惡人說:“你離了婚才可以上班。”還向我丈夫宣布:離婚以後不準我住在5701廠,如果在廠發現了我的蹤跡,我的丈夫就是窩藏犯。我和我的丈夫商量,為了他們父子倆不受株連,只能被迫離婚。就這樣,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遭到破壞。
堅持信仰遭毒刑
2000年7月9日我回娘家,參加了在公安局門口廣場的法會,被彭州市公安局拘留20多天。2002年2月18日,因為在成都沒有落腳的地方又回到娘家,彭州市民政局袁局長和隆豐鎮的李易軍知道後,帶領一些人把我娘家抄得亂七八糟,然後押我到派出所。彭州的惡人濫用刑罰,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不承認無理迫害,堅決抵制關押,他們就拳打腳踢,用狼牙棒打,用4根電線扭成一股的鞭子抽,在太陽下曝曬,罰作苦力,用有毒的植物“活麻”毒(這種植物外形象青麻,人的皮膚碰上就會起腫起來,痛癢交加)。
我不是罪犯,堅持給那些被謊言毒害的警察講真相,後來我正念從派出所走脫。警察們突然發現我不見了,驚慌不已,出動近20人,加上駐軍部隊出動的一個連到處抓我,在我娘家抄家兩次。我從此有家不能回,只能流離失所。
參與迫害的有5701廠書記和廠長閔志雲,車間主任馮素珍、李作忠
保衛科電話028-85200317 85200225
退休辦電話028-85201646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0/6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