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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兩個勞教所的暴力


【明慧網2003年12月31日】我叫吳德修,男,40歲,吉林省蛟河市松江鄉永鄉村農民。於96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為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曾兩次被江澤民操控的政權非法勞教,期間飽受摧殘折磨。
(一)吉林市勞教所對我施酷刑:十數根電棍加身 皮膚焦糊起泡

我於2000年正月十五去北京為大法上訪,為師父討還公道,結果在天安門廣場被無理抓捕,強制送回蛟河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又加期3個多月,才從吉林市勞教所被放回(2000年2月22日開始,2001年6月1日結束)。

2001年3月20日,吉林市勞教所法輪功大隊一中隊的管教朱廣吉把我叫到走廊,說:“你在這等著。”幾分鐘後他拿著電棍回來了,逼我坐在凳子上脫了上衣,把電棍架在我右肩上,惡狠狠地說:“看看你們大法厲害,還是我的電棍厲害!”接著,他就在我的頭上、臉上、身上、脖子上電起來。不一會,中隊長趙中江又拿來一根電棍,離我的耳朵有一段距離,用電棍前面的兩極對著我的耳朵,一按開關前面就放出一個乒乓球大的電球鉆進我耳朵眼裏,這樣持續電了幾分鐘。他們看我不屈服,就又電我的前額、臉、鼻子。見仍不起作用,就到別的大隊借了兩個電棍繼續電我,直到電棍沒電為止。

過了10多天(4月初),由於瘋狂的迫害,一中隊最堅定的就剩下我們三個大法弟子。這時,來了一個滿臉兇惡的駐所檢查官,後邊跟幾個管教,他問我們:“你們不轉化呀?”我們說:“不轉化!”他剛走,我就被叫到管教室,一進門立刻撲上來幾個如狼似虎的管教,嘴裏嚷著:“你不是不轉化嗎?這回不用你轉化了。”說著,七手八腳把我按到床上,兩手扣在床兩邊,管教劉濤掄起橡皮棒子照我的後腰就是三棒子。隨後把我的腳也綁上,全身都捆上繩子,抱來一抱電棍,一個管教踩著我的腦袋,其他的用電棍電我的全身,十來個電棍一起下手。我制止他們說:“法律不允許你們這麼迫害我,再說我根本就沒犯法啊!我出去一定要告你們。”這些惡警一點也不在乎,繼續折磨我。朱廣吉電我的脖子、嘴,在嘴唇上拉鋸似的使勁電,6、7下以後我就腫痛的失去知覺了;王景波電我的腦袋;趙中江不停地電我的大腿。其他人也一起電我的全身,電了一個小時電棍沒電了方才停止,把電棍抱走充電去了。此時,我的脖子臉頰都被電的焦糊、起泡,下巴、嘴唇不停地淌水,貼上衛生紙不到半分鐘就濕透了。過了一個來小時他們又來了,每人拿兩個電棍四面圍上,管教劉濤喊道:“一起上啊,人少了不管用!”五六個人一起折磨一個小時,停了一會又來電我半個多小時。有的電棍剛一電就沒電,管教迷惑不解:“剛充的電哪!”

第二天早上,劉濤又威脅逼迫:“你快寫了吧(指所謂的“保證書”),一會管教幹部都上班了,電棍充的足足的你等著吧。”我沒搭理他,心想:不管他,反正我是不會寫的。白天,他們弄了些藥水藥布非要往我淌水的下巴上貼。晚上,惡警中隊長張伯良值班,拿來四個電棍(其中兩個是30萬伏的),還有一本《轉法輪》,說要跟我探討探討。半夜時他把我從睡夢中叫起來,他凈說些不著邊際的歪理,我不願跟他談,再加上被摧殘的非常虛弱,就睡著了。這下惡警張伯良找到了迫害的借口了,說我不搭理他,拿了兩個30萬伏的電棍在我的腳背上電起來,我忍著痛靜靜地看著他行兇。一會,他不敢正視我,收起電棍溜走了。第三天九點鐘王景波把我放回一中隊。

以後,惡警們又強迫我們做八公分的窄板,腳平放在前面的床板上,大腿小腿懸空坐了一個星期。又讓我們坐床邊,一側身子懸空,我們抵制沒有做。後來又逼我騎坐在大約4分的木頭方子上(聽說這是給死刑犯上的刑罰)。

據悉,這些違法暴行都是大隊長牟巖背後操縱指揮實施的,表面上還做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

(二)在九臺勞教所遭受迫害的經過

2002年2月9日,我向主管法輪功問題的副鄉長姜喜財講真象,讓他別再助紂為虐、別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結果晚上7點松江派出所所長馮治國就闖到我家中,以我正在看《轉法輪》為由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姐姐找他們要人,馮治國對我說:“你要說你不煉了我就放了你。”我斬釘截鐵的回答:“我為什麼不煉呢,法輪大法好啊!”第二天,馮治國一夥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又投入到看守所中。在看守所裏馮治國又一次企圖動搖我:“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我說:“我不後悔,你們就是一夥強盜,非法闖入我家裏搶書、抓人。”這次一進看守所我就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違法迫害。看守所幹部說,他們沒權放人,就強制灌食折磨我,第四天、第七天灌兩次,第十四天灌一次。這期間惡警所長、管教多次找我談話,我告訴他們:“我煉法輪功沒有錯,現在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受益很多,政府不讓練是錯誤的,至於關押我們強制我們放棄信仰“真、善、忍”就更是錯上加錯。”不久所裏通知我,我被判勞教兩年,從2002年2月9日起。

於是,在3月20日我被送到九臺勞教所繼續遭迫害。當天下午因為我不肯“決裂”,被勞教所送到教育隊四中隊。在勞教所幹警的唆使下,一個叫張老七的刑事犯拿著一根半米長的塑料管,惡狠狠的問我為什麼不決裂。我就給他法輪大法如何好,我不能決裂,再說哪有弟子和師父決裂的呢?他說:“不管怎麼樣,到這裏沒有不決裂的,都得決裂!”我說:“我不決裂!”他就找了幾個犯人把我綁在床上,開始用塑料管在我全身使勁抽打。他打累了又換一個叫朱老六的犯人繼續抽打我的後背。朱老六打了二、三十下突然癱坐在地、呼吸困難,待了一會才站起來走了。第二天別人在四中隊要打我,朱老六看見了就制止說:“你先別打他了,讓他好好想一晚上吧。”他又告訴我:“你好好想想吧,再有這事我也保不了你了。”我說:“我沒事,你以後別幹這樣的壞事了,對你不好的。”

有一天教導員高克找我談話,我向他洪法,他手裏正拿著一串鑰匙,照我腦袋上打了三下,說是讓我“明白”。我告訴他:“你就是知法犯法。”他無話可說,就讓我回去了。當天晚上犯人張大鵬、張老七等四人見外面沒有管教,就對我說:“你們不是都會背法嗎?背背我們聽聽。”我就大聲背了《論語》的頭兩段,他們聽的很認真。可是他們害怕管教,不敢讓我繼續背,那個張老七還拿著板子照我後背砍了幾下要我停下來。第二天吃完飯,他們又把我弄到四中隊逼我決裂,張老七拿著床板做勢要砍我,張大鵬故意阻攔到:“慢,不能打死他。”就這樣,每天吃完飯這些刑事犯就迫害我一陣,刑法有:用木棒捅肛門、用手鉆腋窩、後又用塑料管捅腋窩、抓腳心等等。當時我的腋窩被他們鉆得感染化膿。

那時,3中隊的管教李班長自稱是我蛟河的老鄉,他找我“談心”,過一天晚上讓我寫思想匯報,我就寫親身收益的感受:法輪大法好,通過修煉大法我身體健康了,脾氣變好了,家庭也和睦了。他看了後說:“你寫的啥呀!”馬上告訴別人收起來,別讓領導看見。

有一天,惡警郭所長和七八個管教、幹部找我談話。我一進辦公室他就問我:“修煉幾年了?家裏有什麼人,為什麼修煉?得到什麼好處了?”我告訴他們:“我修煉六年了,家裏還有弟弟一家三口和一個72歲的老爹。”他們說:“你老父親都那麼大歲數了,你還扯這個幹啥?”我說:“修煉大法好啊!這是人一生中最好的選擇。父母哪有不為自己的兒子找到一個好師父而高興呢?”他們又說:“你師父都跑美國去了,賣書掙了那麼多錢去享福去了。”我說:“師父1996年就已經去美國定居了,怎麼是逃跑呢?!誰寫一本暢銷的好書不掙錢呢,合理合法,有什麼不對!你看好你也寫,恐怕你寫還沒人看呢?!”他們又問我得到什麼好處,我回答說:“我從前身體不好,幹活也幹不動,也沒精神,現在幹活也不累了、脾氣也變好了,地也能種好了、收入也增加了,道德也高尚了,這不都是好處嗎?”最後他們沒有辦法了,就讓我回去。

大約是第七天,三班護舍犯人張大鵬和另外幾個犯人把我強行綁在床上,用比雞蛋還粗的大綜繩在我後背猛打了三下,用床板在我後腰抽了四下,又用塑料管在肚子上抽了六、七下(肚子上的血痕後來化膿了)。打完後我痛感到後背裏像開了鍋一樣。半夜疼得醒來,發覺後背脊椎右邊上至背中間鼓出一條象鐮刀形的血泡。早上醒後看到血泡破了,膿淌了出來。我的臉色在被迫害中變的蠟黃,所裏還逼我去看傷,教導員高某說我“快要死了”。這期間一個叫劉玄中的犯人強迫我到倉庫裏,朝我的後脖子砍了一掌,照後背打了幾拳,向小腹踢了兩腳,踢得我好一會兒才直起腰;而劉玄中當場就遭到報應:突然發出象氣球放氣一樣的聲音,然後就強打起精神回到二中隊,趴到桌子上睡了三個小時才能起來。那以後他再也不打我了。

後來,勞教所又跑來幾個人來做我的“工作”,和我交談,我就把我的修煉體會給他們講了。他們問我:1996、1997年就開始控制《轉法輪》等大法書的發行了,青島和南方的兩個公司大量印銷盜版書籍,這不是違法嗎?我說:“是啊,好書不讓人印,非給禁止,人們又想看,就有這種商販印盜版書,國家損失了稅務收入,這不是那個江XX哪根筋搭錯了嗎?再說,商販印書“盜版”,也就根本不會給原作者任何稿酬。怎麼還反過來說我們師父斂財,根本講不通嘛。再說,師父傳佛法是對個人、對社會、對國家都有益的事。古時候印修煉的書國家都無償地幫助,可是現在卻這麼抓打壓,這不可笑嗎?”他又問道,割光纜插播真象,這不是破壞公共設施嗎?我說:“這公共設施是為人民服務的,是讓老百姓知道國內外新聞及真實情況,而江氏流氓集團為了栽贓陷害法輪功,不斷導演了‘自焚’、‘殺人’等騙局,使全國以至全世界人民受到造假新聞的欺騙和毒害。在這種情況大法弟子利用人民的宣傳工具,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向人民講清真象、記錄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的毫無人性的迫害,這不是大善之舉嗎?這是做好事啊。”他們說:聽你這麼一說,好像也有道理。

在五月二十日,我被分到一大隊水田大隊。當晚二中隊管教高某問我:身體怎麼這樣差?我回答:“強制轉化,被迫害的。”高某竄上來向我臉上連打了三、四拳,還指使我後面的犯人打破了我的耳朵,血浸濕了我的衣服。這以後,勞教所見強制轉化失敗,轉變方式折磨我們:讓這些堅定的大法學員頓頓吃苞米面發糕;每月非法延長勞教期10天;每天直挺挺地“坐板”,不許自由走動。直到8月節後,才讓我們出去割稻子、打稻子。入冬以後,勞教所又逼我們挑揀葵花仔仁,晚上10點以後還不許休息。

約春節前十來天,我向管教惡警嚴正抗議:“我們做好人、堅持信仰真、善、忍,對我們非法勞教關押已經是殘酷迫害;強迫我們超負荷勞動、剝奪休息權更是雪上加霜。我堅決反對這種強加的迫害!”此後,我就坐在床上拒絕為勞教所幹活。一天,孟繁榮大隊長進屋對我說:“你在這坐著舒服不?”我正視著他答道:“不舒服。”他又問:“那你在什麼情況下最舒服呢?”我微笑著告訴他:“結束無辜的關押迫害、得到自由最舒服唄。”他無話可說,站起來就走了。

過了正月十五元宵節後,勞教所又開始新一輪的瘋狂迫害,播放誹謗大法的造假錄象。每個中隊都有不畏生死的大法學員站出來阻止播放謊言、拔下電視電源,我理所當然是其中的一個。勞教所更加邪惡地迫害我們:電棍、關禁閉。我被馬教導員叫到其辦公室,裏面已有20多個管教。管理科長鄭海令問道:“你為什麼不看電視、不挑葵花子仁?”我質問道:“《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格尊嚴、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我們因為信仰法輪大法而遭非法關押,勞教所還強制我們看那些騙人的東西,強迫我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這是你們應該幹的嗎?”他蠻不講理:“這個問題我以後再跟你說!”然後他就喝令幾個犯人把我投入禁閉室。那時的氣溫在零下三十度左右,室內沒有暖氣,勞教所的管教還故意打開禁閉室的窗戶,室裏象冰窖一般。而且,只給我們一個褥子、不給被子,過兩天才給把窗戶關上,凍的我全身發抖、徹夜難眠。又過了兩天,我和另一個大法學員姜林(扶余縣的)因絕食抗議迫害而被野蠻灌食(我從2003年的正月十八日正式絕食,直到2003年的7月16日被無條件釋放,歷時5個月)。勞教所不知在食物裏放了什麼有害的東西,我們倆都腹痛、嘔吐、昏迷。當天下午孟繁榮大隊長才把我們調回四中隊,並惡毒地嘲諷道:“你們就這麼大能耐呀?”四中隊也沒有暖氣,各大隊的暖氣都承包了,為了多賺錢,勞教所黑心地根本不給暖氣,屋裏很冷。第二天我發覺腳被凍壞了,腳背腫脹,左腳的中指和無名指都起了大水泡。

又一天,惡警孟所長和管理科長找我談話,“勸”我吃飯。我正告他們:“盡管你們這樣迫害,我仍嚴格地按法輪大法的要求,用善心對待你們。可你們應該清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何對待我們這些遭受無辜迫害的好人,也關系到你們生命的未來。路是你們自己選擇的。”孟所長仍惡狠狠地說:“給你三天考慮時間,不吃就拿你做典型整治!”

然而,從那以後他們再沒找我,只是每天兩次的強迫灌食、打針。幾天後看我生命出危險了,他們才害怕擔責任了,把我送進醫院搶救。在醫院裏,往往給我打吊針的時候要紮遍全身,一紮兩三個小時。醫生檢查後,認為我的腳暫時不能截肢,就把我送回勞教所。第二次因我心率過低(每分鐘低於40次)又把我送進醫院。醫生說,要把我凍傷的腳趾和食指都截掉。我告訴他:“不用截了。”過幾天,我把壞死硬化的無名指頭掰斷了(根部只有中間一根脆骨相連)。勞教所的惡警竟厚顏無恥地說:“你真有‘鋼’,省得我們花錢了!”後來,我身體極度消瘦,勞教所被迫第三次把我送進醫院。但醫生已找不到血管紮針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勞教所才通知我家屬,以所外就醫的方式把我接回家,時間是200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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