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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大法弟子劉淑雲、石秀紅被非法判刑10年
【明慧網2003年12月24日】延邊大法弟子劉淑雲、石秀紅被非法關押二年後,又被判刑10年,現在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
大法弟子劉淑雲、石秀紅於2001年11月中旬被延吉市610的辦公室(政保科)的治安大隊抓走,其中治安大隊主謀肖彬指使部下金永一、金某(最惡之人)還有黃某、樸某等人,對劉淑雲、石秀紅二人濫施酷刑,其中包括:
1. 背銬;雙手反銬跪地,雙腳勾椅橫棍上,直到人動不了暈倒;
2. 逼迫她倆兩腿做舞蹈劈胯姿勢,直到人疼得暈倒;
3. 縫衣針紮手、身上、腿部。
4. 用煙頭燙燒手腕、落下疤痕。
5. 采用吊銬使腳尖離地等邪惡手段。
在被非法判刑10年以前,這兩位大法弟子曾多次被關押、抄家、並勞教1年。和劉淑雲一起被抓的還有多名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24/63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