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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化工廠不法官員對尹春梅及家人的迫害
【明慧網2003年12月11日】1999年7月20日邪惡的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全面迫害,指使公檢法,電臺、電視臺、報紙、街道、單位等一切人力、物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衡水市化工廠政治打手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也開始對本單位職工尹春梅的迫害。原副書記耿新常說:如不放棄修煉寫保證書就在廠辦洗腦班,不能回家,一切費用由你自己承擔。1999年10月的一天又將尹春梅從家中騙到單位,送到桃城區經貿委,把她非法拘禁在經貿委的洗腦班上不讓回家,並派車間的兩名同事看著她,說是什麼時候寫了保證才釋放回家。五天後,從洗腦班出來時被索要費用400多元。
2000年12月份,尹春梅的丈夫由於受不了精神上的壓力和其離了婚。在一切離婚手續辦完後尹春梅去了經貿委找到一個姓盧(音)的官員向他索要上次在這寫的保證,並向他聲明“保證”是在逼迫和違心的情況寫的,那不是她的真實思想,得作廢,她不會放棄修煉大法的。可就是這幾句真話給尹帶來了更加嚴重的迫害。因尹春梅離婚後住在母親家,這以後廠裏的耿新常、馬會增、李銀香三番五次的到尹春梅的母親家騷擾,說只要寫了保證書就給她安排工作。尹春梅表明了自己的立場:是大法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是師父讓她知道了怎麼做一個人,怎麼做一個更好的人,做人要講良心,為了能保住自己個人那一點利益就去汙蔑自己的師父,那還是人的行為嗎?並好心告訴他們不要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啦,那對他們不好,會遭報應的。他們不信也不聽,繼續經常親自或派人騷擾,嚴重的影響了尹春梅家裏的正常生活。
2001年3月的一天晚上尹春梅的母親接到春梅的前夫打來的電話說孩子在學校摔斷胳膊。尹春梅決定第二天一早就去看孩子,剛要去時廠副書記馬會增、辦公室主任李銀香就找上門來讓其參加洗腦班,尹春梅說:堅決不會去的,孩子在學校摔斷了胳膊,我得去看孩子。這樣僵持到快中午時才走,說是向上級匯報去,沒有一個小時就又會來了,非要送尹去洗腦班,不去不行。沒有辦法尹春梅只好離家出走。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傷害,不給孩子他奶奶一家找麻煩,尹春梅不能去看孩子,也不能打個電話去問一聲。在親戚家住了幾天回來後才去看望了孩子。
但邪惡之徒並沒有放過她。為了解決生活問題她找了一個臨時班上,在市百貨大樓對過停車場看車,上了還沒一個月也就是2001年4月21日在衡水市化工廠不法官員帶人指認下被其單位、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經貿委、派出所、洗腦班等幾十人在光天化日下強行綁架到洗腦班。因尹春梅的工作地處於市繁華地帶,很多人目睹了他們的土匪行徑。因尹在洗腦班拒不妥協被邪惡之徒說其“擾亂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將尹春梅非法關押進拘留所近半年的時間。在拘留所經歷了戴銬、人格侮辱、強行灌食等非人道的折磨後,在2001年8月底才回到家中。絕食出來後,身體還沒恢復正常,其廠裏的副書記馬會增、李銀香和派出所等有關人員又想將她劫持進洗腦班進行迫害。正好那天她不在家,所以他們未得逞。
2002年3月份本地一資料點被破壞,因有一人正念走脫,不法之徒懷疑那人是尹春梅,在找不到她的情況下廠裏就派人在其母親家蹲坑,馬會增、李銀香、耿新常、和經貿委的人、派出所等先後不斷的到她母親家進行騷擾,逼迫其父母親說出她的下落,寫保證書等,給她母親一家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2002年4月24日夜不法之徒跟蹤一名大法弟子到尹的妹妹家附近失去了蹤影,將其妹妹家住的樓包圍,挨家挨戶盤查,次日早上和平路派出所的人闖入其妹妹家,進行搜查,在沒有找到她的情況下威脅其妹夫不讓他上班,並跟蹤尹的妹妹好幾天。這以後廠裏派人在她母親家蹲坑是經常的事。今年派出所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又連續對她母親家抄家兩次,還把她父親帶到派出所追問所抄書的來源和她的行蹤。
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下,尹春梅只因信仰“真善忍”去做好人被迫害得夫離子散、骨肉分離、流離失所。從2000年底至今廠裏不但不給其安排工作連生活的基本保障都不給一點,還派人三番五次到其母親家蹲坑、騷擾,廠裏還雇用開三輪車的在街上查找她,據說還每月拿錢給派出所讓他們雇人查找她的行蹤。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11/62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