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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鹹寧醫學院惡徒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一、 1999年8月份,以原黨辦主任黃旭亮為首,非法舉辦本單位法輪功學員“轉化班”,非法強行剝奪本單位教師員工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實施精神摧殘與迫害。
公民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大多是業務骨幹、優秀教師,黃旭亮等人所為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等。
直接責任人:
黨辦主任:黃旭亮 0715-8260628(宅)
責任人:
黨委書記:廖學明 0715-8251369(宅)
院長:羅五金 0715-8268210(宅)
黨委副書記李立中:0715-8260708(宅)
二、 1999年8月份,以原保衛處處長熊宗勝為首,配合惡警到北京抓捕本單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本單位職工依據憲法賦予的權利上訪,是正當合法的行為,是具有正義感的公民的正義行為。熊宗勝及有關惡警所為已經觸犯了憲法及有關法律。
以後的四年中,熊宗勝一直跟隨江集團,夥同一號橋派出所所長張培(已遭報,車禍受重傷)、副所長金新民迫害本單位優秀教師員工——法輪功學員,部分惡行如下:
1、 先後三人被勞教,分別送到省沙洋勞教所、武漢獅子山戒毒勞教所等地,受盡各種酷刑、苦役的折磨與淩辱,精神與肉體均遭受極大摧殘;
2、 一人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歸,幸福家庭被拆散;
3、 四人被抓進非法的“131賓館強化洗腦轉化班”,強迫洗腦;一人被抓進臭名昭著的法西斯中心——“省洗腦班”,(關於湖北省洗腦班的惡行,已經在國際上曝光,證據確鑿,是惡名昭著的當代法西斯機構)
4、 四人被關進過看守所。
以上惡行,證據確鑿,已經嚴重觸犯了《憲法》、《刑法》,情節極其惡劣。更不為正義與道德法庭所容。
直接責任人:
保衛處處長:熊宗勝 0715-8260606(宅),
一號橋派出所副所長:金新民 0715-8256059(單位)
責任人:
紀檢:董長治 0715-8260565(宅),
職員:張君溪 0715-8260691(宅 )。
三、 2001年7月份,以原影像系主任樂庸生為首,以“文革”式的手法做材料將單位一名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強制送勞教。在長達一年的迫害中,這名教師遭受多種酷刑、毆打,精神上蒙受巨大摧殘,家庭上原本沒有經濟來源的妻子和二歲多幼子陷入巨大災難中,使其一家身心遭受嚴重傷害。樂庸生此行為已經構成誣陷他人罪、誹謗罪。
直接責任人:
系主任:樂庸生 0715-8260599(宅)
作為一個高等學府,崇尚文明、理性、思想自由的地方,竟然對本單位優秀、善良、工作踏實肯幹的知識分子進行“文革”式的精神與肉體的摧殘與迫害,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怎麼不令人震驚,令有良知的人們齒寒呢?
以上所有惡行、相關責任人姓名已經登載上國際著名正義網站——《法網恢恢》。該網站已經收錄包括首惡江澤民在內的惡人惡行2萬多條,為今後中國乃至全世界追究迫害法輪功者的刑事責任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