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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景縣大法弟子馬桂峰被非法判刑十年
【明慧網2003年11月20日】馬桂峰,男,1961年出生,河北景縣人,曾任景縣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只因堅持講真象,曾被景縣公安局懸賞二十萬元人民幣進行非法抓捕。2002年7月,馬桂峰被非法判刑二十年,經馬桂峰堅持不懈地上訴,被改為十年徒刑。目前得知馬桂峰仍被非法關押在景縣看守所,仍堅持上訴自己無罪。
99年7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馬桂峰多次行使憲法賦予自己的權利去北京上訪,反映修煉法輪功於個人、家庭和社會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真相。景縣公安局和刑警大隊認為馬桂峰是法輪功“重要人物”,視其為眼中釘、肉中刺,多次抓捕馬桂峰,馬桂峰都正念走脫。99年10月馬桂峰決定坦蕩地面對警察,向其講清真相,避免警察因不明真相而迫害更多的煉功群眾。於是不顧個人安危,去刑警大隊講真相,被刑警大隊非法拘留並送進了看守所。後馬桂峰被非法轉捕。在法庭上,馬桂峰義正辭嚴地申述法輪大法好和自己沒有犯法的事實,法官們被駁斥得啞口無言,判處馬桂峰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
馬桂峰於2000年初回家後,仍受到當地派出所嚴密的監視。2000年6月,景縣派出所放出風來要把馬桂峰收監勞改,馬桂峰於2000年7月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無論在哪裏,馬桂峰都不忘自己是大法弟子,走到哪裏就把真相講到哪裏。在這期間,景縣公安局向全國發出通緝令,懸賞二十萬元人民幣抓捕馬桂峰,並多次威脅和長期監視馬桂峰的妻子(也是修煉人)。
2002年7月,馬桂峰在南方某城市做小買賣時被當地警方無理扣押,後被查出原籍,押送回景縣看守所。法院開庭後,非法判處馬桂峰二十年徒刑,經馬桂峰堅持不懈地上訴,被改為十年徒刑。目前得知馬桂峰仍被非法關押在景縣看守所,仍堅持上訴。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1/20/60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