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沈陽市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等被非法判刑


2002年8月30日,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荊天、荊采、荊漁、關玉玲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宣判。

審判長:吳國謙
代理審判員:孫迪
書記員:董文菲;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員張秀華、潘昱、付友強出庭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張慧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金德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荊 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關玉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02年8月30日,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荊天、荊采、荊漁、關玉玲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宣判。

審判長:吳國謙
代理審判員:孫迪
書記員:董文菲;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員張秀華、潘昱、付友強出庭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張慧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金德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荊 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關玉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02年8月30日,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荊天、荊采、荊漁、關玉玲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宣判。

審判長:吳國謙
代理審判員:孫迪
書記員:董文菲;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員張秀華、潘昱、付友強出庭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張慧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金德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荊 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關玉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8/59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