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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等被非法判刑
2002年8月30日,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荊天、荊采、荊漁、關玉玲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宣判。
審判長:吳國謙
代理審判員:孫迪
書記員:董文菲;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員張秀華、潘昱、付友強出庭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張慧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金德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荊 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關玉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02年8月30日,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荊天、荊采、荊漁、關玉玲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宣判。
審判長:吳國謙
代理審判員:孫迪
書記員:董文菲;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員張秀華、潘昱、付友強出庭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張慧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金德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荊 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關玉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02年8月30日,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張慧宇、金德威、荊天、荊采、荊漁、關玉玲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由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非法宣判。
審判長:吳國謙
代理審判員:孫迪
書記員:董文菲;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員張秀華、潘昱、付友強出庭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張慧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金德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荊 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采,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荊 漁,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關玉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8/59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