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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榴花派出所對大法弟子王文清的迫害事實
【明慧網2003年10月29日】遼寧錦州大法弟子王文清,由於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於2003年10月9日被邪惡的錦州榴花派出所惡警楊進和佟某非法抓捕,導致王文清右腳腳跟骨折,之後被非法劫持到錦州第二看守所。
王文清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為抵制迫害,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在絕食到第六天時,惡警對其進行野蠻灌食。所灌食物是所謂奶粉加鹽水,估計裏面還有興奮劑,曾導致王文清一天一夜不能睡眠。當王文清絕食抗議到第八天時,身體已經非常虛弱,人瘦成了皮包骨一樣。惡警們不但沒有停止行惡,反而給其強行註射了兩針急救針,然後由榴花派出所惡警楊進和佟某急匆匆地送往錦州市勞動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到教養院體檢時,王文清已沒有心跳,沒有脈搏,血壓極低,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教養院看到這種情況拒收。
惡警楊進和佟某害怕擔責任,讓其哥哥接人,以所謂“保外就醫”為名逼迫其哥哥在保證書上簽字,保證王文清如出現生命危險由自己負責,而且保證書下面還有一些影印的關於不煉功的保證;同時還威逼其哥哥要做到隨叫隨到。在回來的路上惡警還在叫囂:等養好病,再把王文清送進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0/29/59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