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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明慧網2003年10月30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到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現將此勞教所裏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一部分內幕及部分所見所聞揭露出來。
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裏給每個中隊發了一份《所務公開手冊》,卻不拿出來公開。上面明確規定警察不準侮辱、打罵、體罰勞教人員;不準隨意克扣糧食、資金等;保護秘密通信的權利;會見時不旁聽;不準弄虛作假、假公濟私、貪贓枉法等等一系列規定。可能這些條文規定專門是用來對外的,以“體現”中國的監獄裏“有人權”,實施的是“人道主義”。
16大以後江集團下達指令,不管采用什麼辦法都要使所有人“轉化”,但那只是邪惡之徒的幻想。非法幫教我的人說:“2002年冬至過後下雪那段時間,八隊的‘嚴管學員’有的在外面站了十幾個通宵,有的在屋裏站。一天只準上一次廁所,還必須打報告,要求聲音宏亮,按警察說的報告詞不能錯字,否則重來,若報是“大法弟子”就不準上廁所(在這裏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稱作‘嚴管學員’)。有些人屎尿拉在褲子裏,還有幾個被拉出去洗冰水澡。”
春節後,八隊李麒(隊長)召集全體勞教犯開會(吸毒、賣淫、偷盜、搶劫等犯罪人員)。回來後勞教犯對被非法“嚴管”的大法弟子變本加厲,並說:“這些都是幹部命令的,你們告也沒用,要不然我們也沒那麼大的膽子,就怕你們不轉化。”如果有人單手立掌發正念,就被人用手銬將手分開銬在窗欄上,腳尖離地,還不停地打罵。惡警隊長李麒甚至用更邪惡的手段強迫每個被非法“嚴管”的大法學員2小時喝一杯水,比礦泉水瓶高、粗些,不喝就叫犯人灌。有的學員月經來了,跟著尿順著褲子流,有的屎尿拉在褲子裏。9寢室有的被強迫喝3-5杯水,感到膀胱要被脹破了,尿流得滿屋子都是。該穿襖時,勞教犯強迫被非法“嚴管”的學員把衣服脫光,剩條內褲,象壁虎一樣趴在墻上,還天天遭拳打腳踢,只要不睡覺就有人對著耳朵狂轟爛炸……在遭受肉體折磨的同時遭受著精神迫害,所裏有幾個被非法“嚴管”的學員在高壓下被逼瘋了,惡警幹部卻誣蔑說是練功練瘋了……
天熱起來時,被非法“嚴管”的大法弟子被拉去軍訓體罰,頭頂一本書,兩腿間夾一本書,若掉下來就被罰作下蹲50個,甚至更多,強迫讀誹謗大法的書,不讀被拖到小間去打,挨打了回來不準說,否則還打。被迫妥協的學員天天被惡警強迫學、讀惡人的書,還被迫買了三本書,共計36元。晚上我們經常聽到樓上、樓下有人喊“救命呀,打死人啦。”有時我在睡夢中被叫聲驚醒,久久不能入睡。一次早上做體操,一樓小間又聽到叫聲,民管會叫勞教犯把被非法“嚴管”的大法弟子的嘴堵住,關上門,隨後又聽到一陣打罵聲。
大連市的法輪功學員孫鳳華近三個月被迫害不讓洗頭,還罰站,腰站垮了,勞教犯一見到惡警隊長來就打孫鳳華,李麒用膝蓋撞她的腰,還罰站,並對勞教犯說:“轉化一個我給你們減教20天……”。
成都市武陽西路的黃懷琴,背上被打的全是傷,近三個月沒讓睡覺,不是站就是坐,從腳一直腫到上身,臀部、腿都腫亮了,腰、背直不起來。樂山市的劉宗莉也是從腳腫到臉,嘴被打歪,至今不能復原,牙齒被打得上、下不齊,但她一直堅定信仰,不向惡警屈服。汪惠英被打得在地上趴著,動彈不得,上、下樓都讓人擡……至今堅定不屈。
廣漢市興隆鄉的羅朦在勞教所裏受盡了淩辱和折磨。被勞教犯強迫脫光衣服汙辱;雙手被幹部用手銬銬在窗欄上,站了三天三夜,除了吃飯、上廁所外不得取下來。15天沒讓睡覺,不是站就是坐,閉眼就被打。接著勞教犯對羅朦又進行打罵、體罰。強迫羅朦做下蹲,最多一次做了600個,從晚上一直做到淩晨2點,羅朦只好用絕食方式抵制迫害,惡警才停止了讓她做下蹲。羅朦沒有向邪惡屈服。
多次聽到勞教所獄警說:“為鎮壓法輪功,上邊以每個法輪功500元撥到所裏,當地公安送一個來要給所裏一些錢,轉化一個人600元。”5中隊包夾我的說:“你要是轉化了,我們每人少勾一張花,多得獎分。對幹部來說,在哪兒轉化對哪兒幹部有好處。”勞教犯中有的人說:“自從你們法輪功來了,勞教所發財了,修了好多新房子。”大家看到勞教所修了一幢幢新樓。
在這裏被非法“嚴管”的大法弟子沒有通信、會見、通電話的權利,就連洗澡、洗衣服、上廁所等都要打報告,經管教同意才行。會見時勞教所惡警在一邊聽,只要談到所裏的內幕,警察就終止談話,並否定這些事情的存在,說是所規所紀。
2003年4月份,惡警給每個在高壓下妥協的人發了一份“協議書”,打著“感化、挽救、教育”的幌子,叫大家寄回去給家裏人簽字,然而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的家裏人都沒有簽字寄回來,有的家人甚至連電話也不打了,信也不寫了,可見在老百姓心目中誰正、誰邪都是清楚的,誰願意跟那些邪惡簽什麼“協議”呢?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0/30/59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