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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610歹徒和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刑訊逼供
【明慧網8月13日訊】我於1998年6月得法,大法使我身心發生了很大變化,遠離了病痛之苦。可是7.20以後,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失去理智的迫害中,僅僅因為信仰真善忍,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2001年7月15日,秦皇島610歹徒及惡警徐英斌帶7、8個人抄我家,然後把我和妻子及另一個同修和她2歲的孩子一起抓到秦皇島公安交通分局,家中只剩下未成年的女兒。邪惡之徒將我關進了鐵籠子裏。晚上9點多又把我帶到審訊室,許多大法弟子在這裏遭酷刑折磨。它們將我鎖在鐵椅子上,二話沒說,就給我上繩,上繩是一種很殘酷的刑罰,用很細的尼龍繩用力套住脖子,然後再把兩只胳膊一道一道的勒緊,一只胳膊用力往後背,另一只手從肩上往後背,綁在一起用木棒和啤酒瓶用力擠壓,繩子陷進肉中,時間長了胳膊都能殘廢,它們還用布帶將我嘴封住,用電棍電嘴,把全身倒上水,又電擊全身,折磨的我遍體鱗傷,最流氓、最下流、最殘忍的是惡警用電警棍電我的生殖器,一直折磨到淩晨1、2點鐘,邪惡之徒什麼也沒得到,又將我反扣在鐵椅子上,只能站立,不能動。它們不給我飯吃、不給水喝。
第二天晚9點左右,又開始提審,公交分局(原來在公安二處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頭子)周連國、張xx又開始對我偽善誘騙,讓我說出其他同修。第三天8點左右惡警們又對我進行新一輪的殘酷迫害,它們將我按跪在地上,然後上繩,用力壓一個小時,等松繩之後又第二次上繩,這一次繩子勒得更緊,我疼得昏了過去。惡警怕出人命擔責任,將我松繩後用水把我澆醒,拖回鐵椅子反扣上。第四天惡警又問我和誰有來往,我說不知道,惡警氣急敗壞的脫下自己的皮鞋往我臉上抽,不解恨又找來木棒打,從晚8點迫害到晚11點,迫害的我不能動了,又將我送到秦皇島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00多天,最後我絕食生命垂危才被放回家。我的身體還沒恢復,徐英斌又帶人抓我,我被迫離家出走。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8/13/55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