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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劉春艷被撫順南臺派出所綁架後被判勞教三年


劉春艷99年7-20後到北京證實法,被非法判勞教二年,2002年12月末被釋放。釋放後才得知丈夫因做真象資料被非法判9年。在各種壓力下,她一直堅信師父堅信法,出獄後不忘救度眾生,經常出去發真象資料。

就在今年6月份,她出去貼標語時,被出租車司機舉報,被抓。她舅舅為了營救她,給南臺派出所所長買了一臺轎車,又到沈陽某大酒店吃飯花銷2萬多元,結果劉春艷又被判三年。現下落不明。

主要責任者:惡警劉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8/10/55435.html#chinanews-0810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