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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法弟子楊景芳被迫害的更多事實


原安徽省合肥市江淮儀表廠職工楊景芳女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再次被非法判刑3年半,有關她的詳情如下:
2000年12月28日,楊景芳和安徽省旅遊局副局長吳雲瑞女士進京,準備向信訪辦反映一下情況,在還沒到達天安門時,有幾個警察問她們是不是練法輪功的,她說聲“是”,就被抓進合肥市看守所。在關押的三個月裏,合肥市西市公安分局對她非法逮捕。她拒絕簽逮捕令。公安機關無恥說:你誰都別怨,只怪你不該和廳級幹部吳雲瑞一起去北京,就是對你搞株連,你不服也沒辦法。就這樣吳雲瑞被非法判刑4年,和她們同去的江峰被判了3年,而楊景芳被判1年。

2001年12月28日楊景芳被釋放回家,合肥市610立刻開始對她監視。在她被開除黨籍失去工作無任何福利待遇的情況下,她只能靠幫別人打臨時工維持生活。2002年4月份她在合肥市大西門幫廠家建立了個辦事處,主要幫廠家聯系業務,開支全由廠家負責,而她只拿點微薄的工資。在這期間合肥市610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對她進行非法監控。

因生意不景氣廠家撤銷了辦事處,在廠家來拉回辦公用品時,監視她的人竟可笑地跟蹤到利辛縣利辛電子衡器有限公司,原以為這下可釣到大魚了,想借此立功,沒想到它們跟到利辛什麼也沒查到,白白撲了個空。氣急敗壞的歹徒竟利用欺騙的手段把楊景芳綁架起來。2002年10月30日,在楊景芳回巢湖老家奔喪的時候,惡人打電話以談生意為名把其騙至警車上,秘密關押在“鴻興賓館”,當天晚上惡徒又到她家中把她女兒和家裏的電腦一起帶到“鴻興賓館”,610把整個鴻興賓館當天包了下來,裏面關的全是法輪功修煉者,不準任何外人進入。因當時其女兒(不修煉法輪功)不配合戴手銬,眼睛和腿部多處被打傷(有驗傷報告)。惡徒又企圖想在電腦上能找到些什麼,結果卻大失所望。惡徒就嚴刑逼供楊景芳,把她銬在椅子上32天,不讓睡覺不給水喝,對她進行精神摧殘,致使她腰部疼痛難忍,臀部腐爛,兩次休克。惡徒威逼她承認散發光盤和有海外關系,因其弟弟楊景端在國外修煉法輪功,惡警想再次利用株連,還對其講你就承認了吧,承認了就放你回家。

而這一切楊景芳的家人卻全然不知,家人在她失蹤的那天起四處打聽她的下落,也曾多次問610辦公室的人,她是否被抓起來了,610卻謊稱不知道。家人整天在焦慮中打探她的消息,直到1個多月後她被送進合肥市看守所家裏才知道其下落。2003年6月6日合肥市蜀山區法院對她進行非法審判,當庭就問她,你還煉不煉,煉就判你3年半,不煉就放你回家,楊景芳的回答說“煉”。在江氏集團的淫威下,法院就這樣根據態度定罪。楊景芳上訴到合肥市中級法院,而中級法院卻沒通知其家人和律師,連判決也沒下就口頭決定煉就判,不煉就不判,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判刑了3年半。楊景芳於7月25日秘密送走,家人全然不知其又被送往何處。


公安局電話:0551-2651776轉2545,2546,2547,2548
政法委辦公室(610)電話:0551-2208253
直接參與的政法委人員:倪小華
公安局及610人員:丁濤、梁文明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8/11/55462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