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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鄲市曲周縣惡行



【明慧網】 邯鄲地區曲周縣是修煉法輪大法人數較多的一個縣,有的村上百人都在學。“4.25”之後,這裏的執法人員由於不明真象,受邪惡江澤民的控制,所以對大法弟子極其邪惡,喪失人性。盡管它們到處圍追堵截,但樸實的村民們為給宇宙大法討個公道,或騎自行車或步行,依法進京上訪。北行的公共汽車上、列車上,坐車人員必須有村裏開的介紹信,證明不是法輪功學員才得以放行。因為查得嚴,村民們只能步行上訪。XXX走了九天到達北京,可是非但沒有答復解決,反而卻被鎮壓者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小小一個縣區,竟然先後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更有許多依法上訪的學員被從北京押回或半道截回,遭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或非人待遇:毒打、上背銬、罰跪、無限期關押、高額罰款等等,多少家庭因此支離破碎、骨肉離散!種種血債,罄竹難書。
縣委書記楊仲信,是迫害法輪功群眾的罪魁禍首。此人陰險狡詐、唯利是圖,對大法弟子非法采取無限期關押的卑劣手段,使這些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長期飽受家庭分離之苦。

縣公安局的李同仁、馬金生,是兩個迫害大法弟子的惡棍。他們多次非法搜查學員住宅,強行撬開門鎖,光天化日之下搶走或盜走善良群眾的書籍、磁帶、錄音機等物品,態度極為蠻橫無理,且不開任何手續證明,一副巧取豪奪的無賴嘴臉。對真善忍極為仇視,每次審學員都要嚴刑拷打,手段狠毒。

目前看守所還非法關押著28名大法弟子。請看看守所的所謂公安們是怎樣犯下知法犯法的滔天罪行的:

孟天宇(化名),是曲周縣某鎮某村人,男,54歲,自98年7月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農歷正月十九到縣裏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卻被政保股李同仁、馬金生無故抓進拘留所治安拘留,拘留證上是15天,卻關了44天,強行罰款2000元後放回。7月26日,他又依法去向政府反映修煉真善忍的真實情況,接待人員卻和縣公安局串通一氣,打電話叫來了李同仁、馬金生,不由分說,就把他們非法關進了拘留所,連拘留證都不給開,治安拘留15天。可現在已經關了近五個月了也不放他們,而且不準請律師。殺人犯還有權上訴,而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卻不能。

雷中城(化名),男,49歲。2000年9月21日上午,他正在地裏倒玉米,派出所把其無故抓去,問新出的大法書是從哪裏得來的,他不說。縣政保科的李同仁、馬金生也來審。馬金生狠狠打了他幾個嘴巴,揚言:不老實就狠狠揍,到縣裏也饒不了你!又照其腿肚子踹了7、8下,叫其跪下。他說我沒犯法,不跪。它們就把其按倒在地,架起胳膊一個小時。下午給其戴上手銬,同修李保月、霍新平與其一起被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馬金生說:“這家夥不老實,送刑事號教育教育他(叫犯人打)!”……後來他被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罪”的大帽子,非法拘留15天,連拘留證都沒給。至今已三個多月了,還沒有放他們。

李建平(化名),女,33歲,今年農歷八月二十四,她正在家裏做早飯,縣公安局一輛面包車停在了家門口。車裏跳出三個人(李同仁、喬六、一個黃頭發小幹警),氣勢洶洶地闖進她家搜查,也沒有搜查證、拘留證,它們大喊大叫,同時樓上樓下開始亂翻亂搶。隨後強行抓其上車,帶到鎮派出所。黃發小幹警審問:“書從哪兒來的?”她沒回答它。它狂叫著說:“市長已經發話了,把你們法輪功學員打得只剩下一口氣就行,還要把你們罰得傾家蕩產!”她認為沒有做錯什麼,心裏莫名其妙。可是隨後就把其帶到公安局,投進看守所。李同仁下毒令說:“拘留15天。”可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了,還被非法關押著。在此呼籲正直的人們給予支持和幫助,讓修煉人早返家園,骨肉團聚!

張好梅(化名),女。為講清大法真象,使受新聞媒體愚弄的世人辨明正邪,正法結束後能有個美好的未來,卻遭無端迫害:2000年四月初四,被大河道鄉派出所非法抓起來銬在電線桿上一小時示眾,後又銬在摩托車上,一年輕人問了姓名、地址,讓其按手印,被拒絕。它踢學員一腳說:“你不按,這張紙你掏30元錢買下!”不一會兒,縣公安局的來了。它們是李同仁、馬金生和另一個不知姓名的幹警。它們問其真象資料是從哪兒來的,她認為不應該配合邪惡,所以什麼也沒說。它們強迫其跪在地上,兩只胳膊架起來,掄起皮帶嚇唬,架了好長時間,它們又把她銬在摩托車上,後送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至今,已八月有余。

劉寧強(化名),男,48歲。96年8月有緣得法,99年7月18日深夜2點,候村鎮無故把他抓到鎮裏。次日又轉到縣招待所。20日強迫看中央電視臺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惡毒誹謗,後來就做轉化工作,他向它們洪法,說我們都是在做好人,信仰並奉行“真善忍”。它們不準其說話,不許辯解,還逼迫寫什麼保證書,他堅決不寫。25日用繩子把他捆起來,五花大綁,縣公安局政委張振山下毒令刑事拘留。到縣看守所與犯人關在一起,它們指使犯人毒打他,他被7、8個犯人打得頭暈眼黑、腳傷腰脹,強迫不準煉功。一個月後罰款3000元,才把其趕回家。他愛人不服,依法進京上訪,被公安截回,縣裏罰款500元,鎮政府罰500元,鎮派出所罰130元——就這樣,窮苦百姓被這夥知法犯法者們層層剝削,真比舊社會的“資本家”還要心黑。

又一次,鎮派出所所長李守忠問劉寧強還煉不煉法輪功,他說法輪功教我修心重德,這麼好的功法,我是一煉到底。它頓時惱羞成怒,連喊帶罵地逼其寫保證,拿500元押金,被拒絕。它們罰他掏廁所、打掃衛生5天。後來連它們自己人看了,也連連稱贊說幹得真好,劉寧強說是法輪大法教我幹好的。

99年12月25日晚上劉寧強正在地裏澆地,鎮派出所又把其無理抓去,又逼寫保證,遭拒絕後,氣急敗壞地把他非法送到縣看守所,多次做轉化工作。他說:“我們煉功人修真善忍,沒有違法行為,不參與政治,這保證不能寫。”請它們往上反映也不給反映,出於無奈,他絕食護法,它們強行插胃管,7、8個人連打帶壓地灌食,使他動彈不得。劉寧強絕食12天,昏過去兩次。它們怕出人命,不好交差,才把他放了,這次足足關了5個月。

好景不長,2000年7月20日晚,公安從家中把他這個一不犯法二不亂紀的人抓走,理由竟然是傳發師父經文。他說:“師父經文是讓我們修煉者看的,和你們沒有關系。”它們蠻不講理地不準其說話,用皮帶抽他,後來把其扔上車,再次關進了看守所。說是拘留15天,可現在已經5個月了,還被它們非法關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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