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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龍潭區缸窯鎮派出所所長惡行錄


吉林市龍潭區缸窯鎮派出所所長呂某2002年7月20日晚9點多鐘跳入大法弟子李翠玲家給她戴上手銬帶到派出所後非法勞教一年,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兩會”期間(2003年3月13日),呂某又帶人到大法弟子孫喜成家把人抓後送歡喜嶺勞教所,因身體情況不收,迫害大法弟子心切的他又將人往九臺勞教所送,又不收,只好回到當地派出所,把家人找來。家人孩子不修煉,呂某逼迫家人交2000元,家人拿不出那麼多錢,後來還是被迫交了1000元並被逼迫寫了“保證”:如大法弟子孫喜成繼續跟其他大法弟子來往就罰款兩萬元。

2003年6月30日,宋娥、宋燕姐妹倆去發真相材料時,被人舉報,呂某人帶三人去抓了人並抄了家,當天送市三看,7月1日又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吉林市龍潭區缸窯鎮派出所電話:0432-495900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0/53765.html#chinanews-07102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