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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黃克被撫順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
遼寧撫順市望花區大法弟子黃克,2003年6月底被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關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僅僅十天時間,7月3日就被迫害致死。
黃克(男,32歲,家中電話:0413-6405432,)生前的工作單位:遼寧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第10研究室。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隸屬於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黃克2003年3月曾被非法綁架關入第一看守所,他堅定正念,不配合邪惡,堅持絕食抗議,被送醫院強迫灌食,黃克正念抵制,無法灌進。十余天時間,他正念闖出看守所。這次又被惡警非法綁架,在看守所內,黃克仍然堅定正念,堅持絕食抗議,後幾次被強行灌食迫害,7月3日早6時被迫害致死在看守所。
1999年10月,黃克的妻子鐘雲秀就已被迫害致死,也是因為堅持修煉大法。當時他們的孩子不滿2歲。如今,黃克又被迫害致死,家中只剩下年邁的父母和不滿6歲的孩子。可憐白發人送黑發人,可憐年幼的孩子痛失父母雙親!
這些巨大的痛苦與魔難,都是江澤民強行推行個人意志、為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造成的。
附:(撫順區號:413)
黃克的工作單位: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第10研究室),辦公室:0413-6428144
聯系電話:0413-6389304,Email:info@fripp.com.cn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丹東路東段31號,郵編:113001
電話總機:0413-6427881
傳真:0413-6429551
黨委辦公室:0413-6429626
黨委書記:劉振華,0413-6429608(單位)
黨委副書記:王延河
院長:韓崇仁,0413-6428696(辦公室)
副院長:章士震
保衛處:鄭璞(處長)、張偉平
院辦公室:謝維斌(主任)
黨委宣傳部:郭建書(部長)
該院成立了610工作小組,以上幾人可能是主要成員。
另外,以前的新民派出所已經與光明派出所合並,現在統稱光明派出所,估計警察成員和電話可能沒變。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7500243
余振海,撫順市政法委副書記,電話:0413-2609804(辦),0413-7694233(宅)
白XX,撫順市望花區區委副書記,電話:0413-6685055(辦),0413-2431168(宅)
王曾蘭,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政法委幹部,電話:0413-6688867(辦)
撫順市公安局:0413-262-4451/0413-262-6095新撫區中央大街19號
撫順市第一看守所:0413-7702472
撫順市望花區公安分局:0413-6688139,望花街16號
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0413-6429829
演武派出所:0413-6429417,演武街十五號
樸屯派出所:0413-6429853,海城路四號
古城子派出所:0413-4250344,古城子
撫順市公安局戒毒所:0413-243-0453,遼寧省撫順市雷鋒大道東段18號
市政府市民投訴中心(市長專線電話):0413-7500000
市公安局市民投訴電話:110
遼寧省司法廳勞教工作管理局投訴(龐景春、劉寧):024-88093379、024-88093429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設獄務公開聯系電話:
獄政處:024-8690-6699-3036、
監察處:024-8690-4274
余振海,遼寧省撫順市政法委副書記,電話:0413-2609804(辦),0413-7694233(宅)
白XX,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區委副書記,電話:0413-6685055(辦),0413-2431168(宅)
王曾蘭,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政法委幹部,電話:0413-6688867(辦)
撫順市第二醫院辦公室:0413-6689711(由江氏集團專項撥款設立了兩個病房,內已經裝滿了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被惡警打傷殘的,有絕食生命垂危的。這些病房被惡警稱為鐵籠子。)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7/15/53997.html
妻子四年前被害 丈夫今又被虐殺
【明慧網7月17日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15日報導──遼寧省消息,撫順市32歲的法輪功學員黃克,上個月被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十天後,於7月3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而黃克的妻子已於四年前在進京上訪期間,被迫害致死。
消息來源說,黃克於2003年3月曾被非法綁架關入第一看守所,他絕食抗議,被送醫院強迫灌食,黃克抵制野蠻灌食,十余天被送回家。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警察於6月下旬又將黃克被非法綁架進撫順市第一看守所,黃克再次絕食抗議,被獄方多次進行迫害性灌食,終於7月3日早6時被迫害致死在看守所。
消息說,四年前的1999年10月,黃克的妻子、法輪功學員鐘雲秀在進京上訪期間被迫害致死。如今黃家只剩下不滿6歲的孩子及年邁的父母。
撫順第一看守所(413-770-2472)接電話人員對黃克死亡案的反應是:一會稱
“沒有這個人”,一會又稱“不知道”。黃克的工作單位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的辦公室(6428144)工作人員日前明確表示,黃克是死在看守所裏。記者再向望花區光明派出所(0413-642-9829)調查黃克的死亡原因,一男性警察稱“電話裏不能講死亡案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7/17/54145.html
夫妻先後被害死 雙親幼女空悲泣
【明慧網7月20日訊】2003年7月3日早6時,大法弟子黃克被害死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
遼寧撫順市望花區大法弟子黃克,2003年6月底被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關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僅僅十天時間,7月3日就被迫害致死。
黃克(男,32歲,家中電話:0413-6405432)生前的工作單位:遼寧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第10研究室。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隸屬於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黃克的妻子鐘雲秀,原為清原縣北三家鎮中學英語教師,她為人善良、樂觀開朗,給家帶來了許多歡樂,深得二老喜愛。
99年4.25以後,為了向國家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黃克和鐘雲秀曾數次進京上訪,為了不給二位老人增加負擔,他們一直帶著年幼的女兒一同上訪,歷盡艱難。99年的7.20,他們決定連夜進京上訪,在目睹了撫順市政府前那殘暴對待法輪功學員的一幕之後,他們留下了女兒在家,飽經風霜的老人也不讓他們再帶孩子去。沒想到這一別竟成永訣,年幼的孩子再也見不著媽媽了。
夫婦二人進京向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於1999年9月末被非法抓捕遣送回撫順,火車行至錦州附近,為了擺脫羈押,鐘雲秀從火車跳下,不幸身亡,年僅27歲。當時他們的女兒不到兩歲。黃克是家中的獨子,父母都已年邁,母親還有病,在這樣的情況下,撫順政法委和610辦公室慘無人道,仍將黃克非法關押數月之久。
鐘雲秀被迫害致死後,由於黃克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他的工作單位——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一直不讓他上班。後來,撫順石化研究院的610工作組又數次聯合望花區新民街道和派出所,無故將黃克非法綁架到洗腦班。
2000年末,因為看到迫害愈來愈殘暴,黃克再次進京和平上訪,在北京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才通知撫順接回。黃克脫離危險還沒完全康復時,又被送到拘留所和教養院迫害。
大約2001年末,撫順石化研究院的610工作組勾結望花區新民街道,又非法綁架黃克,送到撫順教養院(吳家堡)迫害,由於他堅決正念抵制,也是在生命垂危時才被放回,經搶救脫離危險。
2003年3月18日,因向世人講法輪大法真相,黃克被一個不明真相的老年婦女舉報,隨即被光明派出所非法綁架,並關進拘留所。僅僅因為他在樓道的墻上印“法輪大法好”標語就被非法判刑七年。黃克堅定正念,不配合邪惡,堅持絕食抗議非法判刑,警察指使刑事犯強行灌食,也被黃克堅決抵制。後被送醫院強迫灌食,黃克正念抵制,無法灌進,十余天時間,後來在黃克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才將他放回,據說經過緊急搶救才脫離了生命危險。
2003年6月底,黃克又被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關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內,黃克仍然堅定正念,堅持絕食抗議,後幾次被強行灌食。僅僅十天時間,於7月3日早6時被迫害致死在看守所。
老人的好兒媳、孩子的好母親已經被迫害得永遠地離開了他們,在這近四年中,黃克又不斷地被騷擾、迫害,現在黃克又被迫害致死。難以想象他那幼小的女兒面對這一切是怎樣的反應,這將給孩子的心靈留下怎樣的創傷!黃克的父母受到的又是怎樣的打擊!
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撫順區號:0413)
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610主要成員:
前任黨委書記:劉培基
現任黨委書記:劉振華
黨委副書記:王延河
保衛處:鄭璞(處長)、張偉平
院辦公室:謝維斌(主任)
黨委宣傳部:郭建書(部長),Email:guojianshu@fripp.com.cn
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
聯系電話:0413-6389304,Email:info@fripp.com.cn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丹東路東段31號,郵編:113001
網管Email:administer@fripp.com.cn
電話總機:0413-6427881
傳真:0413-6429551
黨委辦公室:0413-6429626
院長:韓崇仁,0413-6428696(辦公室)Email:hanchongren@fripp.com.cn
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第10研究室(黃克的工作單位:),辦公室:0413-6428144
白XX,撫順市望花區區委副書記,電話:0413-6685055(辦),0413-2431168(宅)
王曾蘭(女)、鄒XX(女):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政法委610辦公室幹部,電話:0413-6688867(辦)
撫順市第一看守所:0413-7702472
撫順市望花區公安分局:0413-6688139,望花大街16號
撫順市望花區光明派出所:0413-6429829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7/20/54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