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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碩士畢業生何堅被市公安局一處惡警劫持並被迫害至生命垂危
2003年6月22-23左右,武漢大法弟子何堅再次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惡警試圖對他強加罪名“利用電視、廣播破壞……”。何堅全部否認惡警的指控。目前他的身體狀況極差,被多名警察看管在武漢市結核病醫院。據悉,他目前的狀況是:嚴重肺結核,3級穿孔,已下了病危通知。何堅的父母被要求負擔全部的費用。在這種經濟與精神的壓力下,兩位老人的身體也已不行了。
附:何堅本人在此之前自述的被迫害的經歷
我的經歷
我叫何堅,1976年生,現住在武漢。我1993年進入武漢大學,1997年本科畢業後繼續攻讀市場營銷專業碩士研究生。1997年因為我身體不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由於在極短時間內,我的身體狀況獲得了完全的好轉和康復,從此我就一直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中國本來並沒有幹涉人們煉習法輪功,直到1999年7月21日,江××突然直接由中央電視臺發布了對法輪大法的禁令。這對於無數象我這樣由煉功受益的法輪大法修煉者而言,是無法理解和不可接受的;因此同年7月底,我依據中國憲法賦予人民的信訪權利,到北京上訪。然而我的這種合法行為卻受到了我所在學校的激烈反對;隨後不久,武漢大學的有關人員便趕到北京,試圖和我的父母一起來說服我放棄上訪的想法。經過了大約一個多月,我的家人在學校的強大壓力下,終於強行將我帶回武漢。回來後,武漢大學為了讓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不停的找我談話,不停的以打電話、談話等各種形式來騷擾我和我的家人。最後武漢大學保衛處於1999年10月30號的下午六點半以收看新聞聯播的名義將我騙去非法限制在他們的辦公場所,他們要求我放棄煉功和上訪這些本來是公民基本權利,並且要我對此做出保證。他們采用輪流談話,不讓我休息,並且一再威脅我如果不做出保證,便馬上拘捕我。
由於對江××對於法輪大法的無理禁止和誣蔑迫害的憤慨,由於清楚自己對法輪大法的真理信仰不能也不應該受到政府這種強制高壓下的壓迫,我於2000年1月份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為法輪大法受到不公正對待而上訪。當時我還是武漢大學的一名在校研究生,然而僅僅因為我為法輪大法上訪,便被武漢公安從國務院信訪辦押往武漢市駐京辦事處,隨後又被押送回武漢。回來後,武漢大學保衛處將我非法(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拘禁在學校內招待所中長達一星期之久,並且還要我負擔這期間的一切費用;他們又試圖讓我做出所謂放棄權利的保證,被我拒絕。在這期間他們又不斷地給我父母施加壓力,並且威脅說要將我開除、拘捕等等來逼迫我父母給我做思想工作。在沒達到他們的目的時,他們就將我送往武漢市第一行政拘留所拘留了15天。出來後,公安又強行對我處以所謂的監視居住;同時校方並沒有放棄讓我改變信仰的努力,他們又強迫我接受了許多教授的所謂“幫教”:強迫我在規定的時間一定要與他們指定的教授談話,試圖來改變我對法輪大法的信仰。盡管這種強制改變思想的做法是徒勞的,但是校方仍然堅持這麼做,直到我於2000年7月份碩士畢業。由於我一直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所以校方直到我畢業都不發給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一直到我8月底即將前往深圳工作,校方才將證書發給我。當然在這期間校方和派出所一直都沒停止對我家裏的騷擾。
2000年8月份,我來到深圳康佳電子有限公司工作;在這裏雖然擺脫了校方的騷擾,但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在中國的整體狀況卻越來越嚴峻,不但不能在公開場合談論、洪法和煉功,而且越來越多的修煉者因為上訪等合法行為而受到包括拘留、勞教、判刑、暴力懲罰以及經濟懲罰等各種形式的迫害。同時包括廣大中國人民在內的全世界人民都受到中共宣傳媒介對法輪大法不負責任、流氓式的誹謗和誣蔑的汙染。而這一切是任何一個有正義感和良知的人所不能容忍的;因此我作為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大概在2000年10月份中,又前往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當時我被廣場上大批的公安和武警圍住,拳打腳踢,並且未經任何手續馬上將我送行石景山看守所拘留。在此期間,我采用絕食方式以示對這種無理迫害的抗議。最後,按照他們的內部政策,我又一次被武漢公安非法拘捕回武漢市。這時當我被送往武漢市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時,我已經整整7天7夜未進任何食物或水。在我絕食的期間公安部門沒作出任何反應,甚至在我絕食到第六天時他們還用手銬將我銬在火車的欄桿上整整一夜。鑒於我當時的生命狀況非常危險,測不到血壓,看守所不敢接收,將我又退回派出所關押;由於害怕承擔責任,在我絕食進行到第8天時,公安局以取保候審的形式,釋放我回家。
2001年5月15日,武漢市公安局將我拘捕,指控我從事法輪功宣傳活動;並以此將我非法勞教一年半。在何灣勞教所中,法輪功學員幾乎沒有任何權利。我在這裏既不能夠煉功也不能看任何關於我們法輪功的資料,也不能夠與法輪功學員進行任何交談,甚至不能起身活動或者與非法輪功學員交談。管教強迫與我進行所謂的交流而不讓我休息;並且還強迫我進行高強度的勞動。夥食非常差,而且還限制我們法輪功學員購買食物;當我拒絕勞動時,他們還強迫我長時間罰站。管教指使勞教所中的其他勞教人員對我們進行謾罵和毆打;他們還夥同一些專門的轉化者來做思想工作。在這裏幾乎沒有任何人權,並且還要經受長期的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當我在這裏絕食時,他們直接指使一個既沒有合法行醫資格又沒有執法資格的醫生強行進行插管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