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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法弟子堅持信仰遭迫害


【明慧網】我是遼寧大法弟子。我的父親是離休幹部,今年75歲;母親以前是教師,今年70歲。修煉法輪大法前,母親患有高血壓、腰椎壓縮性骨折等多種慢性病,經常吃藥、打針,幾十年來一直飽受疾病的痛苦折磨;父親有慢性結腸炎等多種慢性疾病。1996年父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後按著“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多種慢性病沒吃藥都痊愈了,身心健康。父親戒掉了多年抽煙、喝酒的習慣,家庭比以前更加和睦了。我從小體弱多病,1998年4月,我又得了一種病,醫學上稱為“不死的癌癥”——類風濕性關節炎,無法治愈。我們醫院有兩位同事有這種病,一個已經癱瘓在床;一個全身關節變形、疼痛,不能正常生活工作。短短幾個月我的病情惡化的非常迅速,身體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壓力曾使我產生過輕生的念頭,看到父母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變化,求生的本能使我抱著一線希望在1998年9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一個月後我身體完全恢復正常,親身體驗到無病一身輕,是大法給了我和父母第二次生命,凈化了我們的心靈。
我每天工作之余和大家一起煉功,每個人都按著“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事先看自己什麼地方做得不好,努力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1999年7月20日獨裁者開始鎮壓法輪功,我百思不得其解,國家調查顯示,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樣好的功法為什麼不讓煉了?我冷靜地思考,親身的經歷告訴我,法輪大法是最正的,於是我決定去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情況。我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車,晚上在北京天安門附近的公共汽車站等車時被非法抓到天安門分局。那裏陰森恐怖,走廊兩側站了許多人,從其他房間傳出打罵聲、淒慘的叫聲。我們被強行拍照後,一個警察給我們逐個登記,問為什麼上訪。我說我在天安門等車犯法嗎?為什麼抓我?他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如果是上訪來了,沒有任何地方接待煉法輪功的人。其他被抓的同修說,信訪辦根本不接待,去上訪的都被抓了。我說明了上訪的原因,以我自己親身的經歷講述大法好,希望國家能體察民意,糾正這一錯誤決定。當晚被抓的煉功人很多,全國各地的都有。

我們有十幾個人被駐京辦事處接到他們辦公所在地。一進屋,惡警就大吼著讓我們蹲下,罵的很難聽,強行搜身,然後倆倆銬在一起關到一個屋裏,那裏已經關了6、7個人,有兩個60歲左右的老人,我們只能坐著,根本不能睡覺。有人被叫出去,我能聽見打罵聲、慘叫聲。第二天,陸續有人被送進來,男女老少都有,一個挨一個坐著,腿不能伸開,不讓盤腿,屋裏已經坐滿了人。早晨給我們吃半碗粥、一點鹹菜;中午吃半碗面條;晚上一人給兩個包子,不管一個人吃幾頓飯,都強行扣50元錢。被抓的人太多,晚上我們被分批送回。

27日上午下火車直接被派出所接回。在北京被抓時,我有一百多元錢被搜走,沒給我任何憑據,回來後他們又勒索家人350元錢,也沒有任何手續,然後以“妨礙公共秩序”的罪名將我送到拘留所拘留15天。律師不給打官司,法院不受理上訴。我們十幾個人送進拘留所之後,拘留所已經滿了,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大概有一百多人。在拘留所裏每個屋裏15、16個人,我們晚上睡覺時腿疊腿,腳能伸到別人的腰部。每天坐板,強迫我們看謊言電視,實施洗腦,讓我們放棄修煉。絕食的同修被拉出去灌食,煉功遭到管教毒打、戴背扣。每天吃一頓玉米面發糕,兩頓饅頭,每人一小盆青白菜湯,湯上面漂一層小蟲子,盆底一些沙子,有時湯裏有消毒水味。據看管我們的犯人講,對我們已經非常好了,因為怕我們絕食。到期後不放我們,每天讓我們縫毛衣,掙錢給拘留所。

12月1日,派出所片警和我的家人來接我,我收拾好東西辦手續,片警讓我寫保證不進京,我不寫,拘留所副所長說已經超期、如果上告會勝訴,讓片警接走,片警不敢接,怕丟工作,我又被送回拘留所。因為片警不敢接我,我被管教大罵了一頓。12月2日我被放回家。實際從10月27日開始拘留,到12月2日,非法關押一個多月,管教說對你們不講法律,只要不寫保證、不放棄修煉,就無限期關押,可以不負法律責任。我回家後才知道,家人找公司領導說情,替我寫的保證,拿了五千元錢押金擔保,我才被放的。經歷過多次政治運動的人都知道XX黨整人的手段有多卑鄙,父母明知大法好,在壓力下放棄了修煉,全家人被謊言欺騙都給我施加壓力,讓我放棄修煉,家裏從此失去了往日的寧靜。單位不讓我上班,我只好獨自一人去外地打工。派出所片警和街道的人經常去我家問我父母我在哪兒打工,幹擾家人正常生活。

2000年6月末,單位通知我7月1日必須上班,否則後果自負。回單位上班後,每到節假日、他們認為的所謂敏感日,單位領導都找我談話,威脅、恐嚇我,告訴我不要去北京。街道的人經常去家裏看我在不在家,給家人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壓力,我的父母已是七旬的老人,經不起任何打擊,他們卻總去騷擾。公司領導也經常派人給我父親施加壓力,讓他們勸我放棄修煉。2001年元旦,我們全家人高高興興聚在一起正在吃飯,街道的人和派出所片警來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那是我個人的事,我沒做壞事有權利做我想做的事,你無權過問。片警說,只要不正面回答、不說不煉的,過完節,一律送教養院,說完就揚長而去。全家人都很著急上火,想讓我退一步,我拒絕了。第二天我同單位領導請假後離家出走。公司領導知道後通知家裏,如果我不回來就開除我,幾天後我回來了才沒有開除我。

2001年元旦過後,單位領導找我讓我寫保證,保證不進京、不上訪,我說那是憲法賦予我的基本權利,寫保證就等於放棄了我的基本權利,上訪是反映情況,不是反對政府,我不寫。因為單位領導、街道、派出所多次騷擾我,我不能安心工作,擔心工作出錯,所以我要求下崗,讓沒有崗位的人上班,單位領導告訴我必須上班,否則自己辭職,不允許我下崗。記得一次科室開會,主任讓我們加強安全工作,不要出現大小差錯事故,如果發生差錯事故,要寫書面材料,普通人要寫為什麼出事,而對煉法輪功的人,首先要問有什麼政治目的。我覺得好笑,修煉人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為做好人,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外宣傳的人權最好時期就是這樣對待信仰“真、善、忍”的普通百姓。2001年4月的一天,單位領導通知我去公司,公司領導找我。公司經理、組織部部長、紀委書記在場,給我講那一套謊言。我跟他們講我是怎麼學的大法,自己身心受益的情況,對法輪大法的一切宣傳都是造謠誣陷,我拒絕寫保證。原來老院長也來勸我,說是因為我以前工作表現挺好,公司領導才找我談話,換了別人早就送進教養院了。我曾經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等幾項榮譽,工作勤勤懇懇,從不與人爭名奪利,深得同事的好評。公司領導見我堅定修煉,只好讓我回來。公司610辦公室的人和組織部部長也多次找我,說寫一個就行,回家可以自己偷著煉。為了達到目的,他們還說,教養院的管教把大法弟子扔到雪地裏凍,什麼時候看快不行了再擡進屋裏,等等。他們以為威脅、恐嚇我,我就會寫保證。我拒絕了。

2001年的一天我休息在家,單位派人來到我家,說院長找我,讓我去單位。我到院長辦公室,公司610辦公室、組織部部長、保衛科科長都在。他們問我寫不寫保證,我說不寫,他們說不寫現在就送你去“學習”。然後院長、公司610辦公室、組織部部長、保衛科科長和另外三個保衛科的人一起,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把我綁架進事先準備好的警車,送進了撫順教養院。我家人不知道我去哪了,上單位找我,院長無恥的說不知道我去哪兒了。公司610辦公室的人去我家讓交300元錢夥食費時,全家人才知道我被劫持進了教養院,氣憤地痛斥他們卑鄙行為,他們灰溜溜地走了。

我被分到教養院三樓,三樓被非法關押的有90多人。管教交代猶大看著我。我一進屋,就圍上來好幾個人勸我放棄修煉,我跟他們講道理,她們不聽,開始罰我站,不斷地講一些攻擊大法的話,喋喋不休地講。每天白天讓我蹲著,不能亂動,蹲不住也得蹲;前兩天晚上罰站到10點多,時刻有人看著我,不讓我和別人說話,去廁所也有人跟著,時刻都讓猶大給我洗腦。我進教養院就絕食抗議,第二天,大隊長吳偉讓猶大按著我不讓我動,捏我的鼻子,不讓我喘氣,憋的我不能呼吸、用力捏我下頜關節疼得我只好下意識的張開嘴,強行給我灌食,他們不讓我有喘息的時間,不停的灌,差點嗆死我。他們見我不放棄修煉,開始加劇了對我的迫害。大隊長曾秋艷,管教孟巖對我拳打腳踢,曾秋艷手拿一串鑰匙打我,我右眼瞼被打破,淤血,腫了一大塊,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她們讓我“飛”(一種體罰姿勢),我不配合。她們就把我的雙手綁住掛在二層床上強行讓我“飛”,讓猶大看著我,不“飛”就按著我“飛”,打我。24小時不讓我睡覺,讓猶大輪班看著我。猶大們還拿油筆在我手上、手臂上寫字,汙蔑我師父、對我進行人身攻擊。她們威脅我說,只要不放棄修煉,就別想從這裏活著出去,讓我生不如死,在教養院裏打死人算自殺,沒有人會知道。管教還無恥的說:“什麼時候你們敢打人、罵人了,就是徹底‘轉化’了。” 多麼邪惡啊。我已經不知道幾天幾夜沒睡覺了,精神恍惚,雙腿不能伸直,雙腳幾乎沒有知覺,走路需要人攙扶。每天度日如年,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我違心的妥協了註。在教養院裏,我看到他們體罰被阜新市送來的石亞芹等其他同修,吳偉毒打她。石亞芹還經常遭到猶大的毒打,6天6夜沒讓她睡覺,她因休息不好吃不進去飯,他們毫無人性地說:“吐完了吃,吐了再吃,直到你能吃為止。”一天淩晨,三樓所有的人都被她淒慘的叫聲驚醒,猶大們見她不放棄修煉,在連續幾天體罰、不讓睡覺的同時,幾個人對她進行毒打,管教在聽見她的慘叫聲後還訓斥她影響了別人休息,教唆猶大好好“幫助”她。

在教養院裏,堅持修煉的人生命都無法保障,更不用說基本人權了。我違心妥協後,在家人強烈要求下讓我和家人見一面,單位幹部、我的母親和一個姐姐一起來的。當時除了看管我的管教還有一個司機。單位幹部對所有在場的人說:“我們單位沒有一個人比XX(指我)的道德水準高,工作兢兢業業,放在哪個崗位上都讓人放心。”然而,這樣的人卻被他們綁架進了教養院,可見他們自己完全知道在迫害什麼樣的人。家人在看到我身上被打的傷痕後,才相信我講的被迫害的經歷是真的,才知道江氏集團是怎麼對待大法弟子的。一年多,我的雙腳才慢慢恢復。它們對我們偉大師尊及法輪大法的造謠、誣陷不知道毒害了多少世人。

2001年6月我被放回家。我不願意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迫流離失所,至今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我走以後,公司610辦公室的人派人去我在外地的親屬家找我,幹擾親屬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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