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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漢市法院對莊鏗、陳拓宇、余玉芳一案進行的所謂公開審理違背法律程序
消息日期:2000年7月12日 http://www.minghui.ca/big5/0001/Jul/13/lun_shenpan.html
受迫害者: 1.莊鏗 2.陳拓宇 3.余玉芳
事件地點:四川省廣漢市法院
情況簡介:
1999年10月21日,廣州市法輪功修煉者莊鏗、貴陽市法輪功修煉者陳拓宇、廣漢市法輪功修煉者余玉芳等21名法輪功學員在廣漢市小漢鎮學員家交流時被舉報,公安防暴大隊如臨大敵一般,防暴警察拿著警棍、盾牌,把學員家包圍得水泄不通,而他們面對的卻是21名手無寸鐵的布衣百姓。就這樣廣漢市警方破獲了“四川省第一起重大法輪功跨省串聯案”。
莊鏗,男,27歲,經濟學碩士研究生。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去年7.22後曾為法輪功問題三次進京上訪,他的妻子也曾為法輪功問題多次進京上訪。
陳拓宇,(《那邊》、《從那邊過來以後》、《那邊之二》的作者)。男,28歲。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註冊律師。他的妻子也曾進京上訪,回來後被迫辭職。
余玉芳,女,51歲。黨員(7.22後被迫退黨)。原廣漢市冰廠廠長。在任廠長期間,一直受到職工的愛戴,是遠近聞名的好人。
由於拒絕寫“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廣漢市公安局對這21名僅僅是在朋友家談心的法輪功學員分別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處罰,15天行政拘留,30刑事拘留,判屋主勞教,對所謂的“煽動者”莊鏗、陳拓宇,“組織者”余玉芳則進行無限期刑事拘留。
廣漢市法院曾因為證據不足而一再延長開庭時間。廣漢市法院定於2000年7月5日對莊鏗、陳拓宇、余玉芳一案進行所謂的公開審理。實際上未經開庭法院已有審判結果。
莊鏗、陳拓宇的家屬於7月3日來到廣漢市法院要求為他們出庭辯護。
在公訴人的“證據”中,多半是法輪功學員談法輪功好,一定堅修到底,並且都是自己決定去北京上訪的。法庭對這樣前後矛盾的證詞完全接受,而對辯方提供的證人及證詞卻不予采納。
最後,法官隨即宣布了早已準備好的判決結果。
http://www.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3026
http://www.minghui.st/mh/articles/2000/7/13/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