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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惡警為撈取政治資本制造偽證


2000年10至11月間,長春市大法弟子楊光(50多歲,省機關幹部,現已被非法判刑)等人被非法抓捕,長春市公安局一處為邀功請賞,達到非法重判大法弟子的目的,特別購買了一臺擴印機,以此作為大法弟子被重判的證據。事實上,當時被抓的幾位大法弟子根本不掌握此擴印機的使用技術,而且擴印機的型號與相片刀口、藥液均不相符。

因為此事,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曾參加了2001年年初在北京召開的迫害表彰會。由此可以看出,為了打擊迫害法輪大法學員,撈取政治資本,公安人員使絕了招術,不惜勞民傷財,陷害百姓,捏造事實。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11/46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