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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分案例
齊玉珍,女,52歲,初中文化,工人,家住吉林市中興街鐵宅2號樓5單元6樓。
受迫害經歷:我自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由於證實大法,遭到了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酷的迫害,歷時575天,先後被關押在北京西城派出所,天安門派出所,北京豐臺區東鐵營派出所,北京清和看守所,宣武區看守所,沈陽市看守所,遼陽市看守所,沈陽龍山教養院和馬三家教養院,先後9次絕食累計140多天,最後在馬三家教養院絕食絕水100天,迫使馬三家勞教所無條件釋放。原來體重140多斤,回來時只剩74斤,骨瘦如柴,白發蒼蒼,吃飯連筷子都拿不住,弓著腰,走路腿不好使。在這575天裏,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多次被迫害得昏死過去,現將被迫害的情況概述如下:
詳見明慧2002年12月20日左右的“抵制邪惡證實法 正念闖出馬三家”一文
2002年2月10日
劉廣志,男,34歲,高中,吉林市吉化霧凇賓館西餐廚師(已買斷),家住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湘潭街吉化住宅163棟1單元5樓
因多次進京上訪曾被拘留2次,2000年10月又一次進京上訪,被勞教3年,現關押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
韓璽堂,男,55歲,吉林市地區蛟河市水泥廠職工,住蛟河市天崗鎮
2001年秋,被天崗鎮和蛟河市非法抓進洗腦班後又被拘留30天,2002年春又被非法抓進洗腦班(蛟河610辦),2002年3月農歷二月二,半夜11點30分在家又被搜捕,惡警們對我進行惡毒的打罵,第二天放回。
張鳳英,女,52歲,吉林市地區蛟河市天崗鎮
2001年多次被蛟河市和天崗鎮派出所非法抓進洗腦班,因堅修法輪大法抵制邪惡,被非法勞教1年,2002年3月農歷二月初二,半夜11點30分在家又被派出所非法搜捕,因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勞教二年(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潘加軍,男,天崗鎮制材廠職工
李艷秋,天崗鎮化肥站職工
周桂玲,天崗鎮水泥廠職工
2001年多次被蛟河市天崗鎮派出所非法抓進洗腦班後又被拘留各15天。
2003年2月8日
劉漢娥,女,63歲,吉林省吉林市飲食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昌邑區乾豐園小區水泥廠25#,6單元101號
2002年6月5日,因外出包內帶有1本《轉法輪》,而被吉林市110惡警抓捕,因堅持修煉,被非法勞教1年,關押至今
2003年2月9日
孫景芳,女,43歲,高中,吉林市龍潭山車務段勞動服務公司,職工,住吉林市昌邑區蓮花街
第一次1999年10月29日,領著我8歲的女兒進京上訪,第二次2000年11月,再次和女兒進京上訪,在途中被乘警非法抓捕,交到四平站被非法搜去身上僅有的430元,又被蓮花街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張洪偉,女,60歲,沒文化,住吉林市昌邑區蓮花街
2000年5月開始,因堅修大法,蓮花街派出所多次闖入家中,進行非法騷擾,現流離失所。
吳秀萍,女,48歲,高中,吉化公司工人,住吉林市昌邑區延江西區
1999年10月29日進京上訪,被公司保衛處非法抓回,拘留15天,並非法勒索3000元,被逼迫下崗,2002年6月份在流離失所中被非法抓捕,並在駐所處搶走現金1萬2千5百元,手機,BP機各4部,自行車4輛,大米100斤,衣物等。
韓麗君,女,46歲,初中,吉林市吉化建設公司職工,住吉林市龍潭區土城子
1999~2000年3次進京上訪,又兩次被非法拘留,後被非法勞教1年,期滿後放回,這次在講真相的時候,被吉林市龍潭區火電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勞動教養3年,關進長春黑嘴子勞動教養所。
2003年2月9日
付俊麗,女,60歲,中專,教師,住吉林市昌邑區鐵路住宅新建10號樓5單元8號
19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進京途中在九臺路段被非法強行趕下車,被非法抓捕到九臺火車站派出所,後又押送回當地派出所,在派出所用手扣,把我扣了一宿。惡警們讓我放棄修煉,以後不煉了馬上放我回家,但我堅持修煉,第二天就非法將我拘留15天,被非法勒索200元,扣留了身份證,失去了人身自由,同時在敏感日惡警就去家裏騷擾,真是邪惡至極,因我堅修大法,我兒子在部隊也受到了株連。
劉鳳榮,女,48歲,大專,教師,吉林市昌邑區青年路小學
受迫害經歷
—— 2000年4月進京上訪,被拘留15天
—— 2000年7月進京上訪,遭惡警毒打,返回吉林市被拘留,被單位罰款2000元
—— 2000年9月26日四次進京和平請願,10月1日上午8時許在天安門廣場打出5米多的“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又遭到警察瘋狂毒打,他們當時已人性全無。
—— 2001年10月在單位被綁架,強行送進洗腦班,後被單位邪惡的書記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 2002年,農歷5月初5,被非法抓捕,在昌邑區公安分局受盡了各種折磨和酷刑,被非法判刑8年,在法庭上義正辭嚴的揭露邪惡,現已上訴。
2002年1月10日
焦玉珍,女,43歲,大專,教師,吉林市昌邑區青年路小學
受迫害經歷:
—— 2000年7月進京證實大法,遭到惡警毒打,回到當地被非法拘留15天,東局子派出所強迫家人交款200元,單位扣發工資2300多元。
—— 2001年9月29日,在單位,被單位領導及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送進洗腦班,關押10天,扣工資300元,(後要回100多元),回單位後不讓教課,推到食堂做飯。
—— 2002年10月13日,在家中被單位領導及派出所惡警強迫送到吉林市610辦的洗腦班,進行非法轉化,被非法關押2個月,此洗腦班非法綁架了43人,每人要交出2400元錢,拿不出錢就扣人不放,或到家裏拉大米,拿東西,洗腦班地點設在樺皮廠敬老院
姓名:焦秀平
性別:女
年齡:41歲
學歷:高中
地址:吉林市昌邑區蓮花街
受迫害經歷:
—— 2000年春節前臘月二十一日第一次進京上訪,被拘留15天
—— 2000年2月19日因幾個功友在一起切磋,拘留15天,期滿後又直接強行進入洗腦班15天。街道罰款1050元,洗腦班罰款1000元。
—— 2000年10月20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個多月,之後2000年11月26日被非法勞教2年,2002年11月26日2年期滿後仍非法關押在黑嘴子勞教所至今。
2003年2月8日
王晶,女,36歲,小學,個體,吉林市昌邑區新華街
1999年10月29日證實法上北京上訪被抓,駐京辦事處人員進行搜身,把僅有的150元錢搜去。送回當地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此後每當有敏感日就進行人身多次騷擾,一次,2000年7月20日新華派出所來了3個人闖進屋不由分說就抄家,強行拿走了3本大法書。2000年10月一天晚上10點多鐘,突然闖進我家強行綁架我。我堅決不配合。
王玉榮,女,64歲,沒文化,家務,住吉林市船營區長春街
2000年11月份因進京上訪,在途中被梅河口車站警察非法抓捕,被送回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此後有敏感日進行人身騷擾。
章淑坤,女,54歲,初中,住吉林市昌邑區蓮花街
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共3次,第一次99年9月9日因上煉功點煉功被蓮花街派出所送到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拘留15天,第二次因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拘留10天,第三次是2000年正月十五,因洪法、煉功又被拘留3天。單位扣崗位工資和下調一級工資,街道扣押房證及身份證,敏感日期進行騷擾,被迫流離失所半年
馬飛,女,36歲,大專,吉林市生物制品廠,電話:0432-3058852轉保衛科
2002年4、5月份,廠保衛科非法到家搜查,搜到書和資料,因此被勞教1年。2000年因進京上訪,被拘留,單位給下調一級工資扣發一年崗位工資。
趙愛國:女 40歲左右,中專,吉林市生物制品廠,電話:0432-3058852
因進京上訪,拘留2次,勞教一年(長春)流離失所後被騙回家第二天被抓走現情況不詳。
巍小蘭,女,30歲左右,吉林省農校
因進京上訪被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拘留後,被迫流離失所,現情況不詳。
文淑芝,女,高中,下崗,吉林市蓮花街
2000年正月十三因進京上訪被駐京辦事處抓捕押送當地,被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後,送學習班監禁20天左右強行交夥食費300元,抵押金500元,此學習班共有64人,時而街道派出所就到家騷擾。
楊威,女,46歲,初中,市化建公司,已買斷,住吉林市蓮花街
99年10月29日因進京上訪,途中被單位保衛處非法抓捕,送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拘留15天,扣工資,2000年11月進京上訪,被梅河口車警非法抓捕送回原地,非法拘留15天。
2002年7月17日被吉林市東大攤派出所非法闖入家中,強行抓走被非法勞教1年(長春黑嘴子)。
嶽乃亮,男,44歲,初小,吉林市昌邑區蓮花街
2000年正月十三因進京上訪被駐京辦事處警察抓捕押送回吉林市送越山路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後因堅持修煉又非法送進洗腦班20多天並勒索1300元錢。
2001年3月份,因不配合邪惡,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抓捕到洗腦班,關押長達50多天。
2002年6月7日,蓮花街派出所強行讓按手印,因不按,4、5個警察拽頭發,拽胳膊也沒按上,最後還強行到家搜家,搜到大法書籍和錄音帶等,一直迫害到深夜才放回家。
劉玉芹,女,59歲,小學,無職業,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新安街4委2組。
本人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正月16日,因去吉林市政府門前洪法被抓,強行辦班25天,強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3月15日在昌邑區政府610辦公室強行交押金1000元後放回,承諾1年後歸還,我多次去要錢,因未配合其無理要求,至今未還。
2000年9月27日,因去北京在沈陽火車站被扣押,2000年9月30日,被新安派出所警察王偉送往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放回後,警察經常到家中進行騷擾。
2000年12月9日,又因去北京天安門前正法被警察抓押,強行送往北京市順義派出所,其所長鞏澤民雇打手對我進行逼問,並動用高壓電棍強迫我說出家庭住址,在打壓下說出住址後,被押送吉林市駐京辦事處,被勒索1000元後放回。
蔔哲,女,32歲,本科學歷,吉林市龍潭區人民醫院醫生。
98年得法,2001年5月11日在功友家被警察抓走,關押在吉林市第3看守所。18天後,家人被勒索1萬元,本人被逼寫了保證書得以釋放。關押期間,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錄音帶、師父講法光碟均被抄走。2002年12月23日,本人在單位工作時,被吉林市龍潭區610辦公室夥同土城子派出所惡警綁架到位於樺皮廠鎮附近的吉林市洗腦班,單位強行從工資中私自扣下2400元錢交到洗腦班,並由本單位的武吉春“陪讀”。本人拒不配合邪惡迫害絕食絕水,同年12月25日身體出現極度不適而被送回本單位治療。
李俊萍,女,50歲,初中學歷,無職業,吉林市龍潭區新安街42-5-51。
本人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9月29日,因去北戴河,在吉林火車站被扣押;2000年9月30日,被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放回後,警察經常到家中騷擾。
2001年5月11日,幾位功友在我家中被新安派出所警察王偉強行抓走,適時主人不在家,王偉拿走房門鑰匙一把,私自出入。有一次,王偉從我家陰面陽臺搭梯跳入室內搜查,又從陰面陽臺跳出。這期間,我被迫流離失所達3個月,在這期間,警察王偉對我愛人多次進行威逼恐嚇,逼問我的下落。
後來,我在榆樹市的姐姐家又被他們抓到,於2001年8月10日被非法看守,押送長春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這期間,因身體極度虛弱,於2001年8月22日被放回。直至今天,警察仍然經常到家騷擾。
尤同義,男,51歲,初中文化,工人,吉林市龍潭區新安街21-5-51。
2001年元月去北京證實法被抓,押送吉林市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8天,勒索人民幣1000元,騙取人民幣1000元,共計非法索取人民幣2000元,後放人。
白莉,女,44歲,高中,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武漢路38號樓12號。
1999年9月因進京上訪,被單位軟禁辦班後被非法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因不放棄大法,被勞教所用電棍電、死人床折磨10天,又勞教一年。
2002年6月16日再次進京證實大法被抓,送回吉林省長春黑嘴子牢教所,判3年勞教。
欒業成,男,57歲,退修工人,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新安街。
我自1996年得《轉法輪》一書,如獲至寶,經看書煉功,受益匪淺。可是江一夥卻對講真善忍的高德大法及修煉人實行殘無人道的鎮壓,作為每一個大法弟子都不能容忍。2000年10月1日我進京證實大法,回來後不知為什麼派出所通過單位的人找到家屬勒索2000元算了事。
2001年12月21日我再次去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出“法輪大法好”,被北京公安局拘捕,連夜送到燕山分局看守所,3天後因患病送醫院搶救後送駐京辦事處,140多元錢被辦事處扣壓。當地街道去人把我押回並索要2000元(返還1000元)。
從此後街道、派出所經常派人到家騷擾、盯稍,給我家庭帶來了精神壓力、生活受到嚴重幹擾。江一夥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希望早日把江一夥送上審判臺。
孫淑芳,女,40歲,高中,吉林省吉林市鐵東武漢路北38號樓15號。
1999年7月21日進京上訪被抓,9月末軟禁辦班;2000年4月下旬軟禁辦班半個月後,警察經常到家騷擾;2000年9月29日再次進京證實大法被抓,押至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
陶亞威,男,48歲,初中,水泥軌枕廠工人。
劉瑞雲,女,47歲,初中,下崗。
1998年我倆得大法修煉。2001年7月12日晚9點左右,由通江派出所何某和委主任,帶敦化市公安局金局長和刑警隊一行10余人,突然闖進我家進行非法搜查、抄家、抓人。搜走真相資料、大法書和磁帶,並把我們強行戴上手銬當晚帶到敦化市民主街派出所,把我們分開,樓上一個樓下一個。我在樓下讓我坐在他們自制專門給人上刑的鐵椅子上,我不坐,不由分說就上來5、6個警察拳打腳踢,強行把我按在鐵椅上,戴上手銬腳鐐3天3夜不準合眼。
我愛人(劉瑞雲)被按在鐵椅上,戴上手銬腳鐐,用電棍電、打嘴巴子、惡警脫下皮鞋用鞋底打,腳面打得腳腫脹得穿不上鞋、手銬都卡到肉裏去了,很長時間兩個大拇指都沒有知覺。之後把我們送到敦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7月18日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政保科把我們押回吉林。把我關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勞教一年;把我愛人關到吉林市第一看守所又轉關到長春女子勞教所。
在我們勞教期間,小孩由親屬輪流照看,給孩子和親屬精神與經濟上造成極大傷害、負擔。親屬花了一萬元,關押9個月才放回來。
楊桂霞,女,44歲,無職業,高中。
本人自1996年喜得大法《轉法輪》一書,通過學法修煉身心受益。
因工作原因長年在外。99年在吉林省雙遼縣搞電力施工,“4、25”去北京後,雙遼縣公安局常去單位調查,又把本人帶到公安局要求寫保證。我不明白信仰真善忍有什麼錯?這樣給我在單位造成很大影響,失去了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連休假都得經分公司同意,否則不得離開施工現場。後來好心的工地領導以工作需要為由,把我調到另一工地。為了不給好心的工地領導增添麻煩,只好於2001年3月買斷工齡,從此與單位脫鉤,沒有單位。
2001年12月22日再去北京證實大法,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北京市公安大興縣分局拘留15天,關在大興縣看守所。後被押到所在地駐京辦事處,又押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這期間共被勒索6100元,包括派出所收路費3000元,實際路費265元;派出所押金2000元、街道500元;在駐京辦,身上帶600元被搜走。
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經常去家裏、樓下還有街道安排的4個老太太監視,行動極不便,只好在外面住,不能照顧孩子家庭,而且經濟負擔很重。
得知江一夥被告上法庭,作為大法弟子有責任做證,早日把江一夥及610辦公室推上審判臺。
朱素英,女,42歲,高中,無職業,住在吉林市船營區長春路
2000年—2002年,三次被迫進洗腦班,二次非法拘留,一次看守,最後一次是在2002年4月的一天,惡警突然闖入家中抄家,收書,並強行綁架我送入長春女子監獄六大隊,勞教2年。
張偉,女,41歲,工人,居住在吉林市昌邑區蓮花街
2000年3月一天晚上21時左右,街道華書記帶約五人到我家要五仟元押金,否則就送學習班,並讓寫保證:“不進京,不上訪,不串連,不會功。”第二天到街道交四仟五百元(一年多後返回貳仟五百元)。
2001年7月19日晚21時左右通江派出所到我家抄家,綁架後被迫流離失所了三個多月後到北京上訪,關在前門派出所(分局)拳打腳踢,搜身,並用手銬銬在鐵籠子裏不許上廁所,晚上被押送到燕山,向陽(朝陽)派出所,固定在鐵椅子上,第二天上午,我把鐵椅子弄開,跑到樓梯間,被一高個兒警察抓回,一頓毒打,下午,一個姓程的所長用電棍電擊我,大聲叫罵:“我就不信整不死你!“當時他滿嘴酒氣眼睛通紅,程所長命令保安按住我的頭用帶尖的電棍紮我的眼睛、頭、臉、手……,還把電棍的插頭直接插在交流電的插座上,後來又換了一個大電棍……,晚上被押送燕山看守所,第二天上午被吉林駐京辦事處接回,銬在暖氣管子上,中午我打開手銬,跑到樓下(辦事處在八樓)被發現抓回用橡膠棒毒打……,我在看守所搜出的一佰多元錢被辦事處(二人)沒收,他們不知道向家屬要多少錢。總之,一切費用都由我家承擔。回吉後押在第三看守所,被迫寫出了不煉功的保證書,患肺結核被關押13天後放回,直到現在,政府一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就從街道或公安處來人,通過到家或電話“關照”的形式來幹擾並影響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裴吉林,男,50歲,初中,吉林市吉化101廠職工,居住在吉林市龍潭區龍東小區
1999年7月21日,進京上訪,被抓捕後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9月27日,進京上訪,在前門廣場打出五米長的橫幅,被天安門惡警抓捕,並施以拳腳,在前門派出所又被嚴刑拷打,後被吉林市駐京辦事處的惡警押送回吉,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又受到非人的待遇,因身體受損,有生命危險,勞教所推卸責任被提前放回,之後當地派出所惡警多次去我家裏騷擾,以致我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6月,因資料點被破壞,又被抓捕,昌邑區公安分局惡警對我又進行肉體折磨,吊刑,電棍,“開飛機”等刑法,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王秀蘭,女,49歲,初中,住在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龍東小區
1999年7月21日,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後非法拘留15天,2000年1月3日,無辜被非法抓捕,3月份被非法勞教一年,(吉林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在勞教所因不放棄修煉,被惡警用電棍,手銬吊打,灌食;用很粗的皮管猛叉,使她進食不了。用木板打,並拳打腳踢,被折磨的生命垂危,勞教所推脫責任,被送回家,一直不能進食,導致死亡。
周美霞,女,46歲,高中,下崗職工,居住在昌邑區蓮錦小區
1999年10月30日因進京上訪途中被抓押回吉林市越山路拘留所拘留15天,在2000年正月十五因切磋,被抓再次拘留10天,後送往洗腦班一個月。
2000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押進看守所30天,後又被非法關進長春女子勞教所被判三年,被迫害13個月後,身體不支,送回家中。
張胤,男,20歲,中專,待業,現住吉林市昌邑區蓮錦小區
因2000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後非法押送吉林市拘留7天後轉入看守一個月勒索2000元。
於鳳珠,女,53歲,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興華街造紙廠宅61號樓—64號
2000年9月28日進京上訪剛下火車到住處不到20分鐘就被北京大興派出所非法抓捕,晚上十點多鐘,被非法送到大興縣看守所,對我們進行搜身,把帶的錢全部搜去,在大興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六天,被押送回吉林市,又被興華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並勒索800元;到看守所第二天我血壓高達200多,看守所不留,興華派出所惡警又把我非法送到洗腦班20多天回來後,又被勒索1000元。
2002年3月某日常工作7時許,來我家一幫惡警(大約有十多個)進屋什麼也不說就抄家,把我所有的大法書、錄音帶、錄像帶、打坐的墊子和黑色的拎包(錢包)、三臺錄音機,全部搶走,和土匪沒什麼兩樣,並非法把我抓捕,強烈呼籲國際法庭和國際人權組織機構為正義討回公道,將罪魁禍首江及同夥不法分子繩之以法,還大法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共同制止這場浩劫。
周成義,男,43歲,高中,吉林市龍潭區遵義東路33號
1999年10月29日進京上訪,在火車站被抓拘留15天。
2000年1月3日到功友家串門被抓,在非法拘留34天後,又被治安拘留9天。
2001年10月14日晚被派出所強迫辦學習班,20號又把我非法拘留,因公安分局法批準,被放回家。
2002年6月17日在單位上班,派出所無理的將我抓走,然後又到我家抄家,6月18日將我非法關入看守所。7月2日決定非法判我勞教一年,因體檢身體有病,勞教所拒收被放回。
王淑珍,女,40歲,初中,無職業,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街16委3組
1996年5月5日學法煉功,2000年9月27日和同修呂淑秋、王秀麗、王麗、李淑媛等一起去北京護法,在中途沈陽站被劫並被站前派出所扣留一宿,次日,又被當地派出所押回。惡警高巖在對我逼錄口供時,非法搜扣我身上僅有的三百元錢和身份證,至今未還。當時還有二十幾個同修也被抓回到派出所,我們在派出所扣押了一天一宿,又被非法拘留了半個月後,再次把我們送到了學習班,在學習班裏,他們強迫我們寫保證書,不寫就不讓回家,還以收繳夥食費為名勒索三百元。
孫秋鳳,女,58歲,初中,昌邑區延安路派出所16委11組,退休
2000年2月11日,在弘法的地方有八、九十人左右煉功,來了很多持槍警察包圍了煉功場,並連吼帶叫,嚇哭了某些煉功人的孩子,我從來沒見過這種恐怖的陣勢。後來我們先被押到市政府大院,後又被押到分局,督科長給大家一通訓斥;又由派出所出動警車把各街道的人押回各當地派出所。到派出所後,我們每個人都被非法單獨監控式搜身;在我身上翻出幾張帶有電話號碼的紙。然後讓我們在那先呆一宿,第二天放人;結果第二天中午,送到學習班,說學一周就放人,在學習班呆了一個多月才放人,學習班大約有七十多人,我們街道的就有12人,有李淑秋、劉麗娟、李淑媛、王芹、王愛伍、趙素華等人,夥食費400多元,放人時每人交1000元(抵押金)不交錢就不放人,其他街道有交2000的、3000的,不一樣,還交給街道50元。
以上一切皆屬勒索行為。
黃麗娟,女,高中,42歲,吉化松南機械廠下崗職工,住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街省機10號樓。
2000年12月2日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就因為說了一聲“法輪大法好”被非法綁架,在北京大興刑警隊非法關押3天3夜,絕食絕水抗議後被非法拘留2天。繼續絕食抗爭後,被非法勒索700元放回。
2000年12月18日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打出“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的橫幅。被非法抓捕到蘋果園派出所,絕食抗議2天後,被非法送石景山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惡警對我拳打腳踢已無人性,3天後又非法送到徐水拘留15天後,拉到荒郊野外。
就因為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而遭到如此的迫害。
張淑華,女,48歲,無職業,高中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新安街。自1996年有緣喜得大法《轉法輪》一書,通過學法修煉身心受益。
2001年上京證實大法,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縣看守所拘留15天後,被押到我所在地住京辦事處又押回所在地派出所、街道。這期間共勒索5500元(派出所殷瑩、街道政法委主任收路費3000元、派出所王偉收押金2000元、街道範主任收500元)。
回家後街道、派出所經常到家去騷亂,不能過正常生活,現被迫流離失所。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27/45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