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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枉法秘密判五名大法弟子重刑
【明慧網】2003年1月23日,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大法弟子紀松海、宋維影、婁嵬明、王玉卓、張麗。
紀松海被無理判處重刑十二年,宋維影十一年、王玉卓和婁嵬明十年、張麗九年。
有正義之士在旁聽後憤慨地說:“這是什麼審判?這是無法無天。”
(一)開庭前兩日才通知家屬,而且只允許一名不學法輪功的家屬旁聽,紀松海、宋維影的家屬未給通知。個人請的辯護律師在開庭前一日才(在半個多月的推諉後)看到卷宗且不準復印。開庭時所出示的“證據”律師並未見到,此後家屬找到相關領導,領導居然說這種秘密不能叫律師看。
(二)開庭時列席旁聽的僅允許三人親屬進入,其余都是法院指定允許的。一名家屬在強烈要求下才得以進入,進入法庭時早已開始審理,當此人見到其親人不禁淚流滿面,法警就以“擾亂法庭秩序”為名要攆她出去,她進去後一句話都沒說,有三位旁聽人士因認識一位大法弟子剛擡臂想示意一下,立即被清出場。
(三)紀松海在法庭上對在刑訊逼供下的所謂“供詞”予以澄清。可見所有的指控都是捏造的、是強加的。2002年4-5月關押,2002年7月起訴,2003年1月開庭。判決書於2003年1月29日已送達本人後,家屬仍被相關單位蒙蔽、欺騙說要等春節長假過後才能判決,想隱瞞什麼呢?而判決後為期十天的上訴期,春節放假就占了8天。
(四)一家屬因見其親人(九個月未見)後想擡手叫親人看到,就這一個動作就被關了起來,帶上手銬,後經友人幫助才脫身。一親屬在旁聽全過程後認為證據不足,缺乏公正,向上級領導申訴時,該領導居然撒謊說大法弟子集體喊了“法輪大法好”,家屬說我一直聽到完,根本沒這事兒。
(五)大法弟子在庭上表現的是平和、堅定,紀松海、張麗陳述了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健康身心,提升道德,於國於民有益的事實。
近日邪惡勢力擬非法判大法弟子孫鳳傑、王關榮、王麗華、張興華、吳月慶。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20/44877.html
雙鴨山市電信公司職工張莉被非法判刑9年
張莉:女,32歲,雙鴨山市電信公司職工,家住雙鴨山市尖山區83委,2001年5月4日在黑龍江省寶清縣被非法綁架,關押在寶清縣第二看守所4個月。
責任人:劉文麗,女,30多歲寶清縣公安局政保科。
強剛,男,30歲左右,寶清縣公安局政保科。
2002年4月15日,張莉在家中再次被強行綁架,並被非法判刑9年。
參與迫害者:李X,姚春光,於永江,王曉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3/48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