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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昌樂縣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文昌8年徒刑
李文昌,山東壽光市洛城鎮張橋村人,幾年來在壽光昌樂的鄉村張貼了很多“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等條幅。邪惡之徒們驚慌失措,利用一部分村民的不明真相,許以利誘,在2002年11月非法抓捕了該大法弟子,並於2003年1月8日非法重判該大法弟子8年徒刑。
由於昌樂縣的惡人們心狠手辣,幾年來已經非法抓捕了大量的大法弟子。請大法弟子正念清除另外空間操縱迫害的邪惡因素。
該縣縣委書記:花兆賢
該縣法院院長:於學謙
昌樂縣檢察院檢察長辦公室:6222908
中共昌樂縣委辦公室:0536--6221571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6221713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6221637
昌樂縣公安局總機:6222238
昌樂縣公安局政委室:6229395
昌樂縣公安局副局長辦:6230156 6223775
昌樂縣公安局辦公室:6221681
昌樂縣公安局刑警大隊:6222450
昌樂縣法院辦公室:6221691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2.html#chinanews20030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