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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法院違背法律公正判李建輝4年徒刑
消息日期: http://www.minghui.ca/big5/0001/Jan/27/li_JianHui_case.html
受迫害者:李建輝
事件地點:深圳福田法院
情況簡介:
中國上海--據人權組織消息,一個被禁止的法輪功精神運動領袖於2000年1月24日以參與邪教活動受審,並被法院禁止做無罪辯護。
法院官員證實了這次審判,但不願透露任何細節。
該中心說,自從去年七月中共當局開始鎮壓這個數百萬人的團體以來,李建輝是毗鄰香港的廣東省內第一個被審的法輪功學員。
該中心說,李建輝去年九月被捕,是一個輔導員。他被指控“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李建輝先後所委托的兩位律師均堅持為他作無罪辯護,竟招致層層非法行政幹預,致使律師無法為其當事人獨立行使其辯護人的職責。
法院為李建輝指定辯護律師,若李建輝拒絕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他在開庭時將不得不自行為自己辯護。
http://www.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3026
人權組織信息中心說,被告知只能做輕罪辯護,原因是法輪功已被官方定為邪教。
李建輝於3月28日以觸犯反邪教法被判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