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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監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王宇東等人


犯人稱:“你若被打死了,政府[即警察]說開個死亡證明就行”

王宇東於2002年7月28日至10月4日在哈爾濱市監獄禁閉室被劫持69天

8月1日――8月12日,第一次鎖地環,手鐐子和38斤重腳鐐子。

9月23日――10月4日,第二次鎖地環,他絕食抗議十多天,被強行灌食。

九大隊一共三個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7月28日改造大隊長找他們三人談話,說不允許他們在一起交談,或和其他犯人談話,不論說什麼都不可以。獄裏規定對他們嚴管。因他們沒答應惡警們的無理要求,它們將他們三人一起關入小號禁閉室。對於它們的非法關押,他采取絕食抗議,六天後惡警給他鎖在地環上。第十二天時,因省勞改局檢查工作,提前被打開。後來,惡警用九大隊“四大惡人”早晚看管,不讓睡覺,不讓動。程宇全身長滿了疥,十分痛苦。還有六大隊的陳春林,惡警授意犯人對其施行暴打折磨,一直持續二天二夜。還有集訓隊劫持的大法弟子都被帶上鐐子,並遭暴打。

九月二十三日,九大隊惡警又重新給他鎖在地環上,把九大隊“四大惡人”換上來,早晚輪班看管,13天中,前後二次三天三夜不讓睡覺,他在被劫持60多天的情況下,體重由167斤下降到132斤(10月4日稱體重)。9月23日――9月27日,四天四夜沒吃沒喝,身上只穿單衣單褲,北方天氣已十分陰冷,禁閉室裏更是陰冷,見他不寫保證,惡警們又加大力度,不讓他睡覺,晝夜談話,甚至不讓他說話、合眼。四天後耿大隊長和孫幹事以放他出去、給他拿秋衣秋褲為條件,讓他寫“三書”,不寫就不放。後來他吃飯了。十一前二天它們二人又來了,說獄裏一直不同意放,必須寫“三書”。被他拒絕。它們為了達到目的,采取卑劣的行動,授意犯人對他施行暴力和嚴刑,掰他手腕子(手上被帶上手銬子、二個環)用掌擊天靈蓋,說是震迷糊,讓他以前的東西都想不起來。白天兩名犯人公然同時對他進行慘無人道的實驗,小號警察看見聽見,置若罔聞。一個人把他外褲扒下使勁捏他睪丸,另一個人在上面用兩只手鉤他耳根骨,直至露骨,後又鉤肩胛骨,用重力擊打背胸等處,說不能留下外傷等。他質問它們,誰讓你們這麼做的,你們這是在犯罪,它們說是政府同意的,它們沒辦法,為了改造利益,否則以後九大隊無法站住腳,你若被打死了,政府說開個死亡證明就行,算不了什麼。

王宇東正告:日後我如有不測,一定是被惡警們迫害致死。一切後果由他們負責。

(註:現在王宇東晝夜有人看管,由於時間匆忙有些慘無人道的酷刑寫得不全。)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9/41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