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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十六大”前加重迫害大法弟子
2002年10月3日圖牧吉勞教所派人到男勞教大隊給大法弟子開會,傳達所謂的司法部文件,給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非法加期,凡是不寫“四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的,每人根據不同情況加期3-12個月。
大法弟子單曉臣,男,32歲,赤峰市電業局幹部,被非法判勞教三年,於2002年10月7日期滿,理應釋放。但是當天圖牧吉勞教所管教科派人給他非法加期3個月。荒唐的理由是,“十六大”前不釋放任何法輪功學員。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1/1/38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