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辛集市邪恶势力毁灭前的挣扎
操纵辛集市的邪恶势力为了在自己灭亡之前尽可能地毁灭更多的无辜生命,8月15日,辛集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一个绝密文件,文号:辛发(2001)22号。内容是关于对迫害法轮功不卖力者进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文件第一段即说明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的本办法。
文件中列举了几种情况,对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单位一把手及主管、副职分别根据情况给予党内行政处分、免职、一票否决就地撤职等处分。对一贯表现积极而因不可预料因素发生问题的给予从轻或减轻处分:
1、本单位、乡镇分别有一名学员进京的,两名、三名、五名以上学员进京的(分别有所谓的“处理办法”)。
2、 对学员失控的,存在被迫害流离失所失控现象。
3、 在盘查中保护大法学员不上报的。
4、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修炼的。
5、 辖区内出现真相传单不能立即消除影响的。
6、 辖区内连续出现真相传单不能迅速破案的。
7、 各派出所、刑警中队、公安局在迫害法轮功中助纣为虐不卖力的。
8、 检查机关、审判机关迫害法轮功不积极的。
9、 迫害法轮功办公室因指挥失误等原因给非法打压造成损失的。
辛集市还强硬下规定在今年年底前法轮功学员必须全部放弃修炼。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8/18207.html
该单位所有恶人
申占群 |
刘存柱 |
葛江河 |
张国田 |
吴根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