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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单位: 木兰县政府
黑龙江省木兰县政府侵害人权
自2000年12月下旬,木兰县政府领导张克为得到上级的信任,不顾修炼者的人权,叫下属公安局、乡政府、派出所下达命令,对只要修炼过法轮功的人,强行关押、办班、罚款。有的自99年7月22日就不修炼的人,强行办班、罚款3000.00元,不拿钱不放人。对在家里修炼者强行关押,说到春节、元宵节过后,交罚金4000.00元,不交钱不放人。对进京者全部劳教,不许家人见面。他们的行为严重侵害人权。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3/7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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