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迫害大法遭恶报

恶人姓名: 许某某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桦甸市社会福利院大法弟子于雁平在弘法时,被单位领导许世清发现,没收《转法轮》一本。事后书记张凤超给于雁平“洗脑”。于雁平心怀善念,继续向领导讲清相,告之毁大法书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处(书又被于雁平拿回)。单位领导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报请了民政局领导王文贵、罗凤英、高宝山(主管迫害法轮功)指示。几人商议后,由许、张二人到光荣院找于雁平的嫂子继续逼迫于放弃修炼。中午光荣院领导安排二人在饭店吃完午饭,许、张二人在返回光荣院的途中所乘机动三轮车翻倒,许、张二人受轻伤。有人提醒说是迫害法轮功所致。二人不但不醒悟,还继续逼迫于雁平放弃修炼,被于雁平严厉拒绝,并告之:“希望任何人对此事不要再追查下去了,否则更大的警告不一定会出现在谁身上,对我做出任何处罚、决定都是在迫害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是天理!如果不听劝告,我将给你们的恶行上网曝光!上国际互联网,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在中国桦甸这个地方,你们迫害大法的罪行!"据悉,许、张二人还在继续做恶,但恶报临头的日子就快到了。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5/16032.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