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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恶人遭报

恶人姓名: 裴某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刑警队大队长

今年春天,从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传来消息,县公安局刑警队的裴大队长从事刑警几十年,工作经验非常丰富,这次怎么能失手,实属意外。也有人说他平时就横行霸道,怙恶不悛,“7.22”法轮功事件中,可以说是“功勋卓著”,这是老天给他的报应。

裴大队长下管若干名中队长,警察就有几十个,肩负要职的裴大队长嫌自己的职位低,还想升一升。99年7月22日江泽民一伙开始迫害法轮功,他认为机会来了,动用自己手下的警察还不够,调动其他警察百余人对大法弟子进行追捕,公路拦截,自己率领一中队负责对大法弟子的单位、住宅搜查,没收大法资料突袭审讯大法弟子,肆意谩骂李老师。扬言“对大法弟子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第二年4月此裴大队长在审讯“犯人”时失手将人致死,于是自己被关进大牢,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真是可悲、可叹。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3/19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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