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王凤森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区长
原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副区长王凤森,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被查。
主要履历:王凤森,一九七二年一月生,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余粮堡镇党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十月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街道党工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八月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街道党工委书记、通辽城东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管委会三农工作办公室主任;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副区长;二零二零年十月内蒙古通辽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六月任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委书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被查。
下面是王凤森在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通辽科尔沁区余粮堡镇党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任通辽科尔沁区副区长及二零二一年六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任开鲁县委书记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一二年二月,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部门、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等相关人员联合到部分法轮功学员家进行所谓的回访,要求在写好的表格上签字,他们还说,这次干脆签了,否则三个月以后还要回访。
◎二零一六年七月,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对唐丽文、王涛、季丽萍、郑金玲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唐丽文被非法判刑八年,王涛、季丽萍、郑金玲三人均被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王涛被劫持到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唐丽文和小儿子王涛遭迫害后,家里就剩下八十五岁的老伴王九五和患有精神病的大儿子,而王九五老人在妻儿遭非法庭审期间,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悲愤离世。
◎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张宏天,约于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劫持到兴安盟保安沼监狱迫害。他遭迫害后,妻子多次遭骚扰,女儿被迫辍学,岳母因担惊受怕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不幸离世。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徐娟被通辽科尔沁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九月末,通辽市科尔沁区国保大队、派出所,打电话和上门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学员家中各屋里拍照、录像,问还炼不炼法轮功,甚至还要求与警察一同照相。有的去学员单位照相、有的还强迫去公安局照相,还要身份证不知道做什么手脚。国保大队许静声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得照,这是上面要求的。
◎二零一八年六月,通辽市法轮功学员范晓丽从长春坐火车到通辽看望母亲,在火车上被列车员监控,下车时,范晓丽被团结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局搜身、审问、照像,被折腾迫害了两个多小时才让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通辽市开鲁县法轮功学员陈玉飞、赵德贤、王艳飞、尹淑玲、周广云被开鲁县国保大队非法抄家,下午,在非法扣押几个人的手机后,由村里负责人担保下,五人被保释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22/参与迫害法轮功-内蒙古六个中共官员遭恶报-507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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