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刘少南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书记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刘少南遭恶报被查。
刘少南,瑶族,广西忻城县人,一九六三年一月生。主要履历: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任钦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二零零一年八月,任浦北县公安局政委;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期间,刘少南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少南在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钦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大武被迫害离世。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廖大武为营救一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钦州市警察绑架,后被钦北区法院非法判两年。廖大武被非法关押在钦州市看守所近八个月左右,期间身体出现严重病症——贲门癌并腹腔淋巴结、左锁骨淋巴结转移、胸积液、肺部感染。而钦州市“六一零”与法院勾结,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强行将廖大武劫持到广西北海监狱继续迫害。二零一九年七月上旬,北海监狱把廖大武转到广西新康监狱医院,七月二十三日,廖大武在痛苦中离世,年仅57岁。
◎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法轮功学员、高级教师陈桂莲,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晚上九时,在其钦州市的三姐陈桂英家里,被钦州市沙埠派出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防城港市看守所。陈桂莲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冤判四年。
◎钦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选如女士去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关押在看守所,后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待她出狱时,她已经被迫害致严重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陈选如今年29岁,是位年轻的母亲,有两个才几岁的孩子。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陈选如骑电动车上班途中的大街上,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的五、六个便衣国保警察绑架。警察押她去了她在钦南区工作的茶饮店附近的租住的房子,警察在屋子里搜走一个几年前他人存放的书包,书包里有两本《转法轮》、经文及十几本旧的《明慧周刊》等。
陈选如一直被非法关押到灵山县看守所。期间,陈选如遭当地公、检、法人员非法审问,逼迫所谓 “认罪”及非法庭审。最后当地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陈选如非法判刑十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家属去看守所探视陈选如,发现她被剪短发、穿囚衣、铐手铐。家属问她什么话她都不回答,状似精神失常。六月一日,家属再去看守所探监,发现陈选如仍被铐手铐,说话艰难,无法开口,且神志不清,举止异常,嘴里还不断咀嚼着一个类似黑色的“糖果”的东西,牙齿全部变黑,已经完全精神失常。会见时,有多个狱警在旁边监控。六月二十三日是陈选如结束冤刑日,家属去接她,灵山县看守所所长、副所长将精神失常的陈选如搀扶着出来交给家属。陈选如精神失常的程度非常严重,已经无法生活自理。
◎法轮功学员陈桂莲遭非法判刑。陈桂莲,女,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某学校教师。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陈桂莲因发放真相护身符被钦南区南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时年68岁的陈桂莲遭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陈桂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并曾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钦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反邪教协会等在钦州市第六中学联合举办“二零二三年钦州市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以及其它市反邪教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市第六中学学生代表、教职员工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活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蓝群胜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蓝群胜要求,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向学校报告,向公安机关举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鹏主持活动。活动仪式结束后,要求学生在反邪教红布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参观反邪教系列展板,及发放反邪教放毒资料。
◎法轮功学员邓容芳,女,六十三岁,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她被警察绑架,当时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后,她被关押到广西钦州关爱中心,二零二一年七月在钦州关爱中心电教室的临时法庭上,被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及两高解释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就被转送到南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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