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程海林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二级警长
据湖北省咸宁市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消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二级警长程海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称,他主动投案自首。
程海林,男,曾任咸安区永安派出所警察及所长,咸安区公安局二级警长。表面看,程海林被查,是由于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实质上,是因为他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而受到的天谴。
据查,程海林在永安派出所任职警察及所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其部分事实是:
◎ 程细庆,女,七十二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咸安区派出所所长程海林和警察余希光、咸宁市公安局王姓队长和余姓警察,与咸安区公安局警察,还有咸安区三元社区一个人和一个网格员,共八个人闯到法轮功学员程细庆的家。当时程细庆正在街上买菜,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里。一个高个子说自己是“王队长”,将工作证在程细庆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没让人看清楚,就收起来了。接着,他让程细庆的老伴在梳妆台那坐着,虚情假意的问长问短,另有三个人趁机到处翻箱倒柜,非法抄走家中所有与大法相关的东西,连一片小纸条,都被抄走了。当天上午十点多钟程细庆从街上买菜回来,走到楼房前,被三个人拦住,不让她上楼。因为这伙人正在非法抄家。大约十一点左右,程细庆说:“我要把买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区交谈。”三元社区办公室就在程细庆家居住的附近。一个光头的男人,将她手中的菜接过来,送到楼上她的家里。另两个人就诱骗程细庆走到社区。此时程细庆还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抄家,就被骗到社区。一到社区,就有一个人给程细庆倒了一杯茶,接着坐下,所长程海林和余希光开始纠缠她并做笔录,还拿出一个约一方寸的小东西。
◎湖北省咸宁市时年69岁的法轮功学员吴裕勋被绑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吴裕勋在咸安区火车站广场对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构陷。当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咸安区火车站广场警察陈伟军,伙同多名特警,将吴裕勋绑架到咸宁市公安警务综合服务站(NO.B03),后把他劫持到咸安区永安派出所。约一个月后,他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逮捕,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被咸安区法院枉法判刑三年,此后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吴裕勋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二零零零年八月,吴裕勋(男,当时46岁)在中城大街上向几位司机发了几份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永安派出所王队长一伙警察到吴裕勋家来搜身,搜出两份真相资料,吴裕勋当即被带到永安派出所,随即又送到咸安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十一月六日,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咸安区公安局政保科非法罚款壹仟捌佰元,看守所勒索生活费伍佰元。
◎二零零六年九月份的一天,法轮功学员陈新春(女,当时38岁)到咸宁学院打工,一个多月后,由于身体的原因,她回家了。回家后,国保大队曾国华和永安派出所一伙人到她家去,到处翻箱倒柜,没发现什么,就走了。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陈新春在商场发真相资料讲真相救人,被永安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赤壁市看守所五天,家人被敲诈勒索三百元。
◎二零零八年三、四月份的一天,法轮功学员万桂枝(女,当时61岁)的家人要她一起外出旅游,万桂枝不愿去。当天晚上,万桂枝到街上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巡逻队发现,被绑架到永安派出所,一个中年警察非法审问,问真相资料的来源,她不配合,并跟他讲真相,警察逼迫她签字,她不配合。恶警骗她说放回家,结果把她非法送到市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在看守所里,她拒绝穿囚犯衣服,被诬判劳教一年,监外执行,一个月后回家。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晚,法轮功学员万滋秀(女,当时60岁,后被迫害含冤离世)到鱼水路一带张贴真相不干胶,被绑架到永安派出所,然后劫持到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多天,被非法裁决劳教一年,家人被敲诈勒索三千元后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份一天,法轮功学员商秀英(女,当时69岁)在街上发真相光盘救人时,被不明真相人诬告,被永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十小时。
人在做,天在看,人做天看留有账,到时算总账。作为一名警察,理当具备这样的素质:依法办案。上级领导叫你迫害法轮功,这是命令,但你要知道迫害法轮功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直到今天,迫害持续了二十七个年头,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你执行这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命令,你会留下严重的后患的,没有人替你买单,谁做的,谁买单。程海林被法律审查,就是没有依法办事,留给自己的只有被法律制裁,这是他自己的选择,越积极,罪恶越大,留下的遗憾越多。这是沉痛的教训!在此,善意的奉劝那些还在盲目执行迫害法轮功命令的人,请以此为戒,立即猛醒,立即停止伙同中共迫害法轮功,举报自己知道的他人的罪行,用实际行动赎罪,也许还有希望。请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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