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高国亮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据二零二一年五月河南省媒体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公安局副局长高国亮遭恶报自杀。
高国亮,自杀时五十多岁。主要履历:一九九六年分配至洛阳市偃师市公安局工作,历任刑侦大队侦查员、副中队长、中队长、派出所教导员、所长;二零一三年十月任偃师市公安局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偃师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高国亮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二零二一年五一假期期间在其办公室自杀。
下面是高国亮在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河南省偃师市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偃师市法轮功学员焦韶鹏,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上午在卫生室上班,大约九点左右,被国保大队、城关镇派出所绑架,下午一点左右被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有电脑、人民币一千多元。焦韶鹏被非法关押在河南省偃师市看守所,后来被非法判刑六年。
◎偃师市城关镇潘屯村法轮功学员王天亮,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被偃师市国保大队常洪斌、李振洪、辛福民等人绑架后,逮捕证日期为三月八日,程序违法。家属多次要人,讲真相,偃师市国保大队常洪斌等人上门骚扰,扬言绑架家属。王天亮被非法关押在偃师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半,送至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监狱。
◎二零二零年十月份以来,偃师市政法委、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街道办,协同各村干部,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多次使用威逼恐吓手段,欺骗法轮功学员在“三书”上签字。如:偃师市高龙派出所,以传唤为名,将申姓法轮功学员强行带到派出所,申姓法轮功学员善意讲真相不听,所内周姓指导、杨姓所长扬言,不签“三书”,就灌辣椒水,还想行凶打人,未能得逞。市辖伊洛街道办扬言,不签“三书”,拆迁不分房子。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网报道:偃师市法轮功学员韩顺兴被非法判刑两年,上诉至中级法院。目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正在对偃师市法轮功学员韩顺兴进行不公开审理。主审法官姓陶,办公室电话:0379-63369605。
◎偃师市法轮功学员刘应宽,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禁在偃师市看守所构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刘应宽被送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监狱。
◎偃师市法轮功学员李爱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原为取保候审的偃师市法轮功学员刘爱芳被骗至偃师市法院,无任何法律程序,非法执行监禁,被送往洛阳市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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