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李慧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据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山西省媒体报道,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委书记李慧遭恶报被查。
李慧,女,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生,山西阳曲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太原市迎泽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太原市迎泽区委书记。期间,李慧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慧在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委书记、区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夏忆林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因诉江被山西太原迎泽分局迎泽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夏忆林非法开庭。夏忆林被冤判四年。
原本夏忆林的女儿是要作为辩护人出庭的,但她在开庭前临时接到通知:因为夏忆林的丈夫和女儿均是证人身份,所以夏忆林的女儿被取消辩护人资格。于是,二人都未能参加旁听。主审法官是芮斌伟,公诉人是王丽芳。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助工、法轮功学员边平鸽在与小商铺兑换真相币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随即被太原市小店区坞城派出所非法搜身绑架。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对边平鸽非法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边平鸽被冤判7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任小青被太原市小店区坞城派出所绑架。在八月四日第一次非法开庭后,于八月三十一日又二次非法开庭,第二次开庭,任小青被小店区法院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三年,罚款5000元。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退休职工李锡福,二零一五年七月通过尖草坪邮政支局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后,被邮局“安检暂扣”。李锡福对邮局提出控告。未曾想到,十一月十七日,李锡福被太原市尖草坪公安分局刑警队撬锁破门,绑架到看守所,企图对李锡福构陷冤狱迫害。“案子”却由太原市尖草坪区公安分局转到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法院,被宣称涉及“国家机密”。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对李锡福的进行了非法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李锡福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网报道,山西省太原市近期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据不完全了解,进入四月份,太原市先后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所在区分别为迎泽区两人、万柏林区八人。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警察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闯民宅绑架八名法轮功学员王素平(67岁)、罗保军(62岁)、孙志芬(60岁)、张清香(69岁)、张润英(71岁)、郭润鲜(68岁)、田玉琴(60岁)、胡兰英(65岁),并非法抄家。在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又入室绑架法轮功学员王兰梅(72岁)并非法抄家。九位法轮功学员后被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构陷到迎泽区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有些社区监控法轮功学员摄像头装在楼道里单元里面隐藏在住户家上一层和住户家这一层楼梯中间的拐弯处。监控的电脑和手机相连24个小时都在监控中几点去了哪里干啥几点回来都在记录中,人回家监控人脸识别看见直接发出响声报警给手机,手机还能回放监控录像人去哪里。太原市社区主任们开会针对法轮功学员内容不详细。而且一个社区街道办好几个人都装了手机监控。以上事情是二零一九年九月发生的。
◎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或七日,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宋锦原(男,50多岁)被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柳巷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小店区北格镇太原市第二看守所。请知道详情的加以补充。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报道,山西省太原市907绑架案是山西省公安厅指挥,太原市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迎泽分局、万柏林分局、尖草坪分局警察同时出动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现证实,被绑架的学员有8人,田慧玲(在迎泽区委工作、已被迎泽分局非法批逮捕)、杨勇(在中国建设银行分行)、周娜(在山西省科协工作)、高继萍及其丈夫老周、赵晋中、高伟(退休警察)、老米等。田慧玲已被迎泽分局非法批逮捕。赵晋中被绑架12天后家人没收到任何通知,家人万分着急寻找下落。还有法轮功学员小西、牛牛、小王等失联。
据悉,警察从每家抄走很多东西,其中从田慧玲家抄走4台打印机、电脑、4箱书、裁纸刀等工具;从杨勇家抄走更多待查;从小赵家抄走打印机3台、喷绘机一台、电脑、书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网报道,法轮功学员白云霞是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居民,孙玉仙是太原市迎泽区的居民,被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法院非法判刑,白云霞被非法判一年半,孙玉仙被非法判两年。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轮功学员宋锦原于二零一九年九月被绑架、开庭。
◎太原市法轮功学员王小芬,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外出讲真相,被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安分局巨轮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中被抄,被抢劫的个人书籍60余本,还有手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个人物品等等。王小芬被非法关押到太原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玉花、姚玉玲、贺爱花、张凤英、任庆华及学员家属贺爱花的丈夫、任庆华的丈夫老陈。
陈玉花,66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贺爱花,59岁,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张凤英,76岁,被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任庆华,79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因姚玉玲走脱,被法院“中止审理”并被非法“上网追逃”,张凤英、任庆华因身体不能自理,被法院取保候审。
迎泽区法院将当时绑架的任庆华的丈夫老陈、贺爱花的丈夫,以及陈玉花的丈夫作为此案的“证人证言”加以迫害,而任庆华的丈夫老陈被迫害的重病,不久便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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