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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先平遭恶报被判刑三年

恶人姓名: 郭先平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安徽省媒体报道,原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先平被判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

郭先平的主要履历:一九八七年七月始,历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刑侦科副科长、霍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霍邱县公安局城关分局党组成员、分局局长;二零零四年,历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霍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霍邱县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郭先平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郭先平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法轮功学员解永兰和小琴帮助其他法轮功学员时,被恶人举报后遭绑架。

另外,二零一零年八月,霍邱县一法轮功学员B被绑架到看守所,被勒索罚款3000元,家人被迫送礼2000元,请恶警吃饭1000元,共被敲诈6000元,还有很多大法书籍被抄。二零一零年八月,霍邱县法轮功学员C被绑架到看守所,罚金3000元,家人被迫送礼700元,共3700元,一些大法书籍被抄。霍邱县法轮功学员D被国保大队和看守所勒索26200元和大量大法书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4/安徽省七名市县级司法系统官员遭恶报被判刑或开除-504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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