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李斌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检察长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浙江省媒体报道,原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斌被查。
李斌,一九六七年六月出生,浙江桐乡人。主要履历:曾任嘉兴秀城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南湖区(秀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海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海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任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零二五年七月,任嘉兴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期间,李斌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斌在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任海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据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法轮功学员杨桂娟,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二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被绑架,据悉,法轮功学员杨桂娟被非法关押于嘉兴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杨桂娟被嘉兴市下辖桐乡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杨桂娟上诉后,又被嘉兴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决,维持冤判。杨桂娟已被劫入浙江省杭州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一月,上海法轮功学员屠圣(男,33岁)由于在浙江嘉兴南湖地区张贴法轮大法真相传单,被浙江省嘉兴市公安跨省绑架迫害,又被海宁市法院非法判处三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从浙江省第四监狱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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