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杨静波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书记
原内蒙古通辽市委副书记杨静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杨静波,男,一九五九年四月生,二零一零年九月任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通辽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内蒙古党委第五巡视组组长;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被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下面是杨静波在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通辽市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张宏天,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遭通辽市科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诬判六年,被劫持到保安沼监狱。
◎唐丽文、王涛、季丽萍、郑金玲,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十五岁的唐丽文被非法判刑八年,王涛、季丽萍、郑金玲分别判七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王涛劫持进保安沼监狱。
◎杨凤燕,河北省法轮功学员;段秀云,山西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通辽市兴和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与四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杨凤燕、段秀云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张凤琴,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开庭,被冤判两年,于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劫持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徐娟、周柏红等六位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被绑架进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10/参与迫害法轮功-十一名内蒙古官员遭恶报-503431.html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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