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张秀隆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主任、邪党党组副书记
张秀隆,男,汉族,一九五八年五月出生,湖南怀化人。一九九八年六月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邪党副书记、行署专员,二零零三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崇左市(原南宁地区)邪党副书记、市长;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任桂林市邪党副书记、市长;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来宾市(原柳州地区)邪党书记;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邪党党组副书记。
二零二三年十月,张秀隆被查,二零二四年五月被逮捕。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人大常委会邪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受贿案,对张秀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四千一百一十九万五千一百元)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1、张秀隆在二零零三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主政崇左市市长期间发生的迫害法轮功部分事实: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召开化山文化艺术节,崇左市江洲区江洲镇二中教师法轮功学员邱国明遭绑架,被抢走个人电脑、资料。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洲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邱国明秘密开庭,诬判三年半。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召开维护“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动员会,崇左市邪党副书记蒙结(代表崇左市邪党和政府)诬蔑法轮功。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法轮功学员廖文闯,二零零五年十月在广东中山市被绑架,遭诬判三年。
2、张秀隆在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主政桂林市市长期间发生的迫害法轮功部分案例事实:
◎二零零六年六月,桂林市法轮功学员李月志被桂林市六一零恶警绑架,遭诬判,被劫入南宁市广西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日,桂林市法轮功学员李益坤在桂林市西凤路复印店复印真相资料时,被人网上告密,后被绑架劳教迫害二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曝光广西壮族自治区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六一零办公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合伙编辑、出版、发行污蔑法轮功的图书、小册子、宣传画、挂历、台历,从上到下向各单位(尤其是教育系统)发放,毒害了不计其数的众生。
3、张秀隆在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主政来宾市邪党书记期间发生的迫害法轮功部分事实:
◎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零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教育厅向来宾市教育系统推广《反×教法制教育读本》(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毒害了无数师生。
4、张秀隆在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主政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期间发生的迫害法轮功部分事实: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珍被迫害致死。王珍,女,广西百色市右江民族医学院职工。王珍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先后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三次,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六年七月,王珍第三次被劫持到百色洗脑班后,被摧残的奄奄一息,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年约47岁。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刘心愿遭诬判。刘心愿,男,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河池学院美术教师。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刘心愿因向学生介绍法轮功真相被学校人员恶告,被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刘心愿被宜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郑国英、蒙智彬遭诬判:桂林市法轮功学员郑国英、广西荔浦法轮功学员蒙智彬,因诉江先后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二十八日被桂林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两人被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各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吕瑞珍、农少英遭诬判。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法轮功女学员吕瑞珍、农少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陆川县法院对两人非法庭审,后对她们非法判刑,时年62岁的吕瑞珍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四个月,时年76岁的农少英被非法判刑四年零三个月,两人被劫持到广西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法轮功女学员李薇、周建华遭诬判。长春法轮功学员李薇、内蒙古法轮功学员周建华在桂林阳朔旅游时因发放真相资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遭阳朔县法院非法判刑:李薇被非法判刑五年,周建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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