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何洪波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四川省媒体报道,原四川省大竹县委书记何洪波被查。
何洪波,一九六八年八月生,四川宣汉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九月,历任大竹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县长;二零一三年二月,任大竹县委书记、县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四川省大竹县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达州市政协副主席、大竹县委书记;二零二零年八月,任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泸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任泸州市委副书记;二零二五年七月,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何洪波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何洪波在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四川省大竹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大竹县26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习法轮功书籍,大竹县公安局、达州市610等人员叫来开锁匠撬开民房,非法抓捕了26位乡村法轮功学员。同年八月二十八日,绑架了在重庆居住的大竹籍法轮功学员唐之开。随后,法轮功学员王海乾、邓明志、唐之开被非法关押在大竹县看守所,何大翠、郑东芬、吕正敏(吕成敏)被非法关押在达州市看守所。之后这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非法宣判了六位法轮功学员:王海乾七年半,罚款五万;唐之开五年,罚款三万;邓明志三年监外执行;何大翠三年,罚款五千元;郑东芬、吕成敏两年或者一年半。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河北省肃宁县法轮功学员佘兴敏被绑架后,被原籍的四川省大竹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回原籍。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佘兴敏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一年,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号到期解除。“取保”期间,曾对佘兴敏作过长时间的洗脑“转化”,并没有改变佘兴敏对大法的坚定信仰。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晚10点左右,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法轮功学员余盛华与张其美在大街上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竹阳镇东南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网报道,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大法弟子李成芳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绑架后,枉判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30/川、渝、陕、蒙六名市区级官员遭恶报案例-503025.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