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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书记李元学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李元学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据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遭恶报被查。李元学出生于绥化,成长于绥化,工作于绥化,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干部。他曾任绥化市北林区委书记、肇东市委书记、绥化市政法委书记等。他的被查震惊绥化官场,他长期吮吸中共邪党的毒汁,为了往上爬,善恶不辨,追随中共及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最终害的是自己。他遭恶报实属必然,而且被查仅仅是善恶有报天理兑现的开始,其最终的恶报将与其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毫厘不爽。
李元学,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人。一九八三年八月开始工作。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历任绥化市北林区委书记、绥化市委副秘书长、绥化市委常委等;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历任绥化市市委常委、肇东市委书记等;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历任绥化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历任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元学长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任职所在地发生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一、在任绥化市政法委书记期间(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当地发生的迫害法轮功事件

1、绥化市兰西县黄立诚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2、二零一七年八月开始的“敲门行动”中,众多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骚扰
3、法轮功学员被肆意绑架、拘留
二、在任肇东市委书记期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当地发生的迫害法轮功事件

◎高景云等四位肇东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肇东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王清、黄丽华,在肇东市尚家镇四合村(又名“狼窝”)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而被肇东市“610”绑架。在肇东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七天后,四人又被分别转到绥化看守所与安达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清在安达看守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后被放回。

肇东市“610”头子马春生、赵仁武,在三位法轮功学员零口供的情况下,编造假口供、假证据上报判重刑。伙同他们的还有肇东检察院杜东海、王海洋等。在非法关押了四个月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在绥化市中级法院一庭审理,庭长:郝永明。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上午十一点,肇东法院在绥化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黄丽华三位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是常文沫,审判员是范学忠,公诉人是王海洋。法院限定每家的旁听人数三到四人,当天以休庭收场。七月十五日,黄丽华的家属得到她们三位被非法判刑的消息,其中高景云被非法判四年,杨淑君、黄丽华各被非法判三年五个月。黄丽华、杨淑君、高景云她们三位上诉绥化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诬判。

◎二零一六年七月,有二位法轮功学员在肇东市海城乡大户村讲真相救人,被当地人举报,后被肇东市“610”绑架。

三、在任北林区委书记期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当地发生的迫害法轮功事件

1、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案例

◎法轮功学员高元状及妻子柳盛莲相继被诬判

法轮功学员高元状家住在北林区津河乡十四村,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高元状在地里干活时被北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九月初被诬判三年,家人还被绥化市北林区“610”不法警察李建飞、王淑波敲诈五万元。

高元状的妻子柳盛莲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和法轮功学员姚振华、刘玉华到兴福乡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并被劫持到绥化看守所进行迫害。后来柳盛莲被诬判一年半。正当妻子柳盛莲非法刑期期满时,高元状又被诬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许占杰被诬判三年

北林区秦家镇法轮功学员许占杰,五十一岁,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六点多去三河镇孙占武村讲真相,被人恶意举报,后被三河镇派出所和绥化市北林区“610”王淑波等绑架到绥化看守所迫害。

许占杰家属多次要人,不法警察王淑波等恐吓许占杰家属,还向家属勒索五万元,说可以减刑或放人,后又将五万元退回给家属。二零一三年年底,家属被逼无奈送五万元给不法警察王淑波,没放人;后又送去两万元,还是没放人。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许占杰在家人花了不少钱的情况下被诬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周树田被诬判四年五个月

北林区法轮功学员周树田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与其他五位法轮功学员去津河乡发真相资料,被津河乡派出所勾结绥化市北林区“610”警察王淑波等绑架,并非法关押在绥化看守所。后被诬判四年五个月。

2、法轮功学员被肆意绑架、勒索等迫害案例

◎绥化市北林区鲁凤贤:女,五十九岁。二零一五年八月份,鲁凤贤被网上“通缉”一个多月后,遭监控定位。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被绥化刑警一队四名警察绑架,并劫持到绥化看守所。这次绑架是黑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勾结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区分局刑警一队,由绥化刑警来实施绑架的。北林区刑警一队向黑河市国保大队要七、八千元钱,讨价还价,在关押十天后,十月三十一日鲁凤贤被黑河国保大队带回黑河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下午,北林区法轮功学员赵晓玉在大街上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绥化市北林巡警绑架,后被绥化市北林区“610”勒索五千元放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绥化市尚志小学教师王芳和绥化石油公司宋金玲在街上贴大法真相时被跟踪的北林区李剑飞等一伙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关进绥化市拘留所。五月十二日,李剑飞等不法警察又分别闯入王芳和宋金玲家非法抢劫,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宋金玲、王芳被勒索巨额放回。

◎ 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上午九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淑玲、袁丽珍在绥化市街里讲真相救人时,被绥化市北林区“610”人员绑架,当时发神韵光碟给一个中年女人,这人问还有没有,说她家亲戚要看。刘淑玲、袁丽珍不知此人是“610”人员,于是又给了她,两人刚转身推自行车,前后也就是几分钟,来了几个不法人员强行把他们拽上车,直接拉到北林区“610办公室”,不法人员勒索家属每位三千元,下午四点左右才被放回,“610”人员还无耻地说:“看我们多善良。”

◎被绑架的北林区法轮功学员还有:刘秀莲、周树田、张芹、刘霞、刘英、熊宏伟、朱秀华、张蓉蓉、房玉华、刘连波、王策夫妇等。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炼大法,法轮功学员都是修佛的,都是修炼人。对佛法犯罪、迫害修炼人那罪业大于天!不但自己遭恶报下地狱,子子孙孙甚至老祖宗都会跟着遭殃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真的是害人害己呀!

原绥化市政法委书记李元学遭恶报不是个例,绥化市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可一世的高官们纷纷遭到了恶报,例如:

绥化市委书记马德遭恶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原绥化市委书记曲敏遭恶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黑龙江省人大正厅级干部、原绥化市委书记张晶川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黑龙江省人大教科委主任委员、原绥化市长张子林遭恶报,已被审查起诉;
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原绥化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
那些不知悔改的迫害法轮功的一线打手,恶报更是惨不忍睹,例如:
绥化市610头目、绥化市公安局政委王志杰遭恶报,患癌症死亡;
绥化市北林区610头目孙化民遭恶报,患癌死亡;
绥化市望奎县政法书记、610头目邓沛贤遭恶报,突然口吐鲜血死亡;
绥化市望奎县政协委员、610成员王本学遭恶报,患癌死亡;
绥化市望奎县610 头目于世孝遭恶报,被人用刀捅死,暴死街头;
绥化市海伦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610头目路千程遭恶报,殃及儿子路军及儿媳出车祸当场死亡;
绥化市安达市610 头目李克俭遭恶报,患癌死亡。

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猛醒吧!恶报还没有降临到你的头上,那就是神佛赐予你的远离恶报,重新选择未来的特殊机缘!珍惜吧,机缘可是转瞬即过!为自己、为亲朋好友、为子孙后代,跳下中共这艘贼船吧,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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