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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疆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李彦明遭恶报被判18年

恶人姓名: 李彦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原新疆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李彦明遭恶报,二零一四年五月被查,十二月六日被逮捕;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乌鲁木齐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李彦明,一九五四年十月二日出生,辽宁丹东市人。主要履历: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任伊犁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伊犁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任新疆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期间,周文斌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周文斌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公安局局长、新疆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龚海亮,男,25岁,家住新疆霍城县惠远北门村二组。二零零一年三月因讲大法真相被霍城县公安局及伊犁地区劳教委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一年。

◎新疆伊宁市法轮功学员赵其杰因坚持信仰遭到迫害,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处五年徒刑。

◎新疆伊犁尼勒克县法轮功学员王开虎,二零零二年因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被绑架,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五年,当时被关押在尼勒克县看守所,当地条件极为恶劣,加上肉体和精神上的迫害,王开虎身体十分虚弱,后被非法关押在新疆第五监狱,常被包夹的犯人毒打,眼眶被看他的犯人打裂,缝了很多针。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新疆伊犁州“六一零”办公室伙同伊宁市公安局强行将七名法轮功学员送进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报道,新疆伊犁地区一位大法弟子因坚修大法被邪恶迫害致死。(具体情况不详)

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7月至2020年11月,新疆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9人被迫害致死、357人次被非法判刑、208人次被非法劳教、8人被迫害致残、18人次遭精神病院和药物迫害、32人遭酷刑折磨、1人被强制堕胎、6人遭性迫害、284人次被非法送洗脑班、1343人次(不包括28名亲友)被绑架、173人次被非法抄家、28人被非法开除、6人遭通缉、6人被迫离婚、12人被任意加刑、劳教延期、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被抢劫勒索345297元;抢劫电脑54台、打印机38台,其它包括被抢劫的庄园、私车等私人物品数百万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四川、新疆、广东、湖北公安官员遭恶报五例-50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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