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原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长曹俊强遭恶报被公诉

恶人姓名: 曹俊强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区长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陕西省消息,原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长曹俊强遭恶报被公诉。

曹俊强,一九六五年十一月生,陕西洋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南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南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南郑县(后改为南郑区)委副书记、县长;后任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委副书记、区长一级调研员;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副主席。期间,曹俊强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曹俊强任南郑县(后改为南郑区)委副书记、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南郑县湘水镇派出所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绑架了老年法轮功学员李玉兰(60岁左右,家住胡家营乡塘坎子村),警察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闯去抄家。李玉兰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其老伴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90岁的公婆也需要照料。

李玉兰的丈夫坐轮椅分别到汉中市“六一零”、汉台区看守所去要人,他们互相推脱责任,说“案子”已移交到南郑县法院。自李玉兰被劫持,六个月来,他里外的衣服没有换洗过,身体状况大不如以前,脸色苍白,时时盼着妻子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郑县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李玉兰,审判长姓刘,南郑县胡家营镇塘坎村黄思华、黄自成两名村干部参加了庭审。鉴于李玉兰的家庭困难,刘审判长表示没有对她有利的证明材料。李玉兰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从陕西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时,陕西十建法轮功学员雷开春去汉中一网吧上网,向最高检察院举报中心投递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时受到来自网络的干扰,发不出去邮件,随后来了一伙自称是汉中市““六一零””、汉台区委、派出所民警的八、九个人将年近70岁的老人雷开春劫持到中山街派出所非法问讯。同时汉中市“六一零”和南郑县公安局、圣水寺派出所十余人非法闯入雷开春家,抢走《转法轮》书三本,各地讲法十八本,八个优盘,以及明慧周刊等法轮功资料、光盘和学法笔记若干,以及工作中的工程资料等。经照像、笔录签字后晩上十一点才让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10点左右,南郑县法轮功学员郑翠萍,在家中被一伙人强行戴上手铐,劫持,并抢走桌上的真相资料。他们这种恶行让郑翠萍在场的儿媳、邻居非常震怒。其中一人是南郑县南区派出所的。郑翠萍是南郑县苏家山七组村民,这场长达十六年的迫害使她身受其害,因不法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使她有家不能回,儿女上学无人照顾,长期流离失所。

◎宝鸡市陈仓区法轮功学员蔡金荣,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来到汉中,住在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家。二月二十六日上午10点左右,汉中市国保科,汉台区南郑县国保科,76号信箱公安科协同宝鸡市国保科,共七、八个人突然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家中,非法抄家后,将肖艳萍和蔡金荣两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南郑县公安局。

肖艳萍女士原是南郑区大河坎七十六号信箱的一名职工,因修炼法轮功,曾先后被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八年、被开除公职。肖艳萍先后遭受十二年冤狱,这场迫害使她家破人亡,父亲、丈夫、母亲先后离世。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汉中市南郑法轮功学员李玉华被胡家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十一小时后回家。期间被南郑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姓张和姓瞿的警察非法问讯,并开拘留证,企图非法拘留十五日构陷李玉华。体检后,因各项指标不合格,南郑县看守所拒收。晚上9点钟,李玉华被南郑公安局警车送到大河坎华燕仪表厂门卫值班室。

这是胡家营派出所第二次绑架李玉华,李玉华是陕西汉航集团华燕仪表厂的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六月李玉华和马芝杏因发真相资料被胡家营派出所被绑架到南郑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所外执行)。丈夫迫于当地“六一零”压力,不堪忍受邪党的仇恨宣传和不断骚扰,身心备受折磨,与二零一六年不得不与李玉华离异。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31/陕西、内蒙古、四川又五名中共官员遭恶报被查被诉-501996.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