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李志毅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二零一九年十月山东省媒体报道,原山东省日照市中级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李志毅被查。
李志毅,一九五九年七月生,东港区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岚山区法院院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东港区法院院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日照市中级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期间,李志毅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司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志毅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院长、日照市中级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牟宗研、王芸被非法关押在日照看守所一年多后,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判刑各四年。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审理,枉法做出终审裁定,对法轮功学员公华、孙平的上诉案维持原判,公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八千元;孙平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之后,法轮功学员公华和孙平对于该非法判决不服,分别委托北京律师依法向日照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依法开庭审理,改判其无罪,并立即恢复其人身自由。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对法轮功学员公华、孙平的上诉案非法维持原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30/山东四个市县级法院及市中级法院官员遭恶报-502000.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