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马明旭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原滦南县法院院长马明旭曾经对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如今自己也被关押在监狱。
马明旭在任滦南县法院院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刘宗勇、张连芝、陈丽英、刘小玲、杨淑芝、赵玉妨、秦朋珍、郑建军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马明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马明旭二零一一年底调至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后,继续追随江氏集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对卞丽潮、王卫东、王兰香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马明旭被以违法违纪立案调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4/盘点河北省滦南县迫害法轮功遭报应的那些官员们-500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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