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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邓驰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邓驰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厅长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三日】据黑龙江省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消息,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邓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并于八月二十九日被免职。邓驰的被查,这仅仅是其恶行遭恶报的开始,真正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毫厘不爽!

邓驰,男,汉族,一九七四年六月生,黑龙江集贤县人。邓驰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历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处长、总队副总队长、总队政委,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处长等;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历任:鸡西市副市长、鸡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零二三年五月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在邓驰任鸡西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期间,法轮功学员滕淑丽被迫害致死,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等。对当地加重的迫害形势,邓驰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其迫害案例:

一、法轮功学员滕淑丽被迫害致死案例
二、至少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三、二零二三年五月份(邓驰离任鸡西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之前被绑架,后来被诬判的案例:

◎法轮功学员杨晓光: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杨晓光在密山市逸夫小学给小学生讲真相、劝“三退”时,遭到不明白真相的学生举报,被绑架。密山市公安局国保伙同密山利民派出所(二派)警察到杨晓光家非法抄家。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杨晓光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密山市法院对杨晓光非法开庭,密山市检察院检察员朱红建议给杨晓光量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庭直接采纳,当庭诬判杨晓光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法轮功学员张玉堂: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六点钟左右,张玉堂从女儿家出来回家,被密山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密山国保以邮寄真相信为由将张玉堂构陷到密山检察院。密山市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九点二十分,历时两个小时,对张玉堂非法开庭。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密山市法院诬判张玉堂有期徒刑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法轮功学员王淑兰: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王淑兰在鸡西市杏花矿集贸市场给民众讲真相时被举报,杏花矿派出所警察将其绑架,并移交给鸡西市城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继续迫害,代理大队长安伯乐扬言:“这次我一定把你送进去(监狱)。”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王淑兰被鸡东县法院非法庭审,检察院公诉人刘慧芳建议对王淑兰量刑三年半到四年。主审法官李丽以王淑兰不配合、态度不好、不认罪、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为由,对她诬判四年。

◎法轮功学员马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当马云进入租住在鸡西市鸡冠区自家时,被非法闯入民宅、蹲守在马云家中的鸡西市鸡冠区向阳派出所张铎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马云被劫持到鸡西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被构陷。十一月二十日,马云被鸡东县法院诬判八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法轮功学员林永霞: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林永霞在她儿子家楼下被密山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和个人物品等。林永霞被非法关押、构陷,被诬判四年六个月。

◎法轮功学员史晓春: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史晓春被鸡西市鸡冠区向阳派出所警察张铎等人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鸡东县法院下发了(2023)黑0321邢初81号刑事判决书,诬判史晓春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法轮功学员吴静昆: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吴静昆在山东省龙口东海居住不久即遭绑架,当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烟台福山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吴静昆出现心脏病的状态,身体异常难受,被非法关押十三天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吴静昆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龙口法院非法开庭,诬判吴静昆两年非法刑期,缓刑三年。

邓驰的被查,再一次给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体制内人士敲响了警钟。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如果不及时停止参与迫害,恶报就会随时降临到你的头上;那些参与迫害还不及时悔悟的,已经处于各种恶报的边缘。历史上,打击善良的、迫害好人的,哪个得善终了?!其实,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在害自己,迫害自己呀!

由于迫害法轮功,中共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天灭中共在即,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在,已经有四亿五千万中华儿女退出了共产邪党及被其操控的共青团、少先队等邪教组织,选择了新生。愿更多的有识之士为了自己的安危、为了亲人的未来,及时跳下中共这艘贼船,摆脱中共的魔爪,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3/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邓驰遭恶报被查-499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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