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孙海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检察
孙海,一九六二年一月生,二零零一年四月任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处级检察员;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内蒙古满洲里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满洲里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二零二一年六月,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下属包括14个旗市(区)检察院和4个旗市派出检察院。下面是孙海在任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2008.12--2012.12)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构陷、非法判刑部分案例: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呼伦贝尔市法轮功学员杨万明被绑架,同年八月,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呼伦贝尔中级法院、呼伦贝尔检察院一审判刑十年,罚款五万元,呼伦贝尔中级法院、呼伦贝尔检察院顽固执行邪党政策,不允许请律师,不允许辩护、秘密开庭不公开审理,使杨万明家属顶着压力、费尽周折上诉,二审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呼伦贝尔检察院仍维持原判,家属继续上诉内蒙古高院,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保安沼监狱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法轮功学员张宇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零年九月初,张宇被冤判七年,劫持保安沼监狱。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呼伦贝尔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王桂兰、廖文波、樊凤英等人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王桂兰、廖文波、樊凤英等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法轮功学员于振杰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呼和浩特女子监狱,被迫害奄奄一息时才被送回家,含冤离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呼伦贝尔大杨树法轮功学员刘佩玉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入狱。
◎二零一零年三月,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法院连续三次非法开庭,共枉法诬判十八位法轮功学员:皮长富及妻子、皮丽丽、樊凤英、樊凤珍、王桂兰、王雪梅、金胡木、孙丽凤,甄海燕、高玉昌、廖文波等,分别判为一至七年徒刑。杨荣芝被冤判八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呼伦贝尔大杨树法轮功学员李凤飞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被冤判三年劫持入狱。李凤飞的长子李奇峰,由于父亲的被迫害,打击很大,无人照顾,含冤离世。
◎二零一零年六月,呼伦贝尔市海拉尔老年法轮功学员金怀星,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入狱,在保安沼监狱被迫害成小脑萎缩、神志不清。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湖北省法轮功学员宋志宇、内蒙古呼伦贝尔法轮功学员王亚恒被内蒙古海拉尔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一年五月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法院一审非法判宋志宇、王亚恒三年半,家人再次上诉,可是仍然维持原判,二位学员被劫持保安沼监狱。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曹玉芝被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拉布大林看守所构陷九个多月后,法轮功学员于淑华被冤判七年,曹玉芝被枉判三年。
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从古至今,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也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所有残害修炼的政权,最终都在走向灭亡中解体。人在做,天在看,作为一个人,在世间做了任何事,都是给自己做的:做善事,得福报;做恶事,得恶报。无论是上指下派,还是为了完成任务,或是为了工作钱财,可是对法轮功做恶,恶报不仅害自己,还殃及家人、子孙和祖辈。希望仍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政法委人员,果断做出光明的选择,立即停止迫害,相信法轮大法好,利用自己的条件善待法轮功学员,才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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