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何正荣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原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何正荣遭恶报,退休二年后,于二零二零年九月被查,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移送大理州检察院审查起诉,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被大理州中级法院判刑三年十个月、罚款25万元,并退还赃款78万元。
何正荣,男,白族,一九五七年八月生,云南云龙人。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任大理州公安局调研员,二零一七年八月退休。期间,何正荣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何正荣任贵州省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云南大理大学生物工程系大四毕业班女学生法轮功学员李慧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后上诉,大理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李慧敏,一九九五年四月出生,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同学集会,因赠送二十九个U盘(内含有《九评》、活摘器官等真相资料及自由门软件等),有同学告知班主任,班主任报告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报大理公安局,一月十二日被绑架,并被抢走手提电脑及几张神韵光盘与真相传单等。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法轮功学员石建伟、肖竹夫妇和女儿石珈被绑架,在其家中抄出宾川县大概二十来人的诉江回执单。九月九日以后,这些人就被照单骚扰,涉及到的地方有:彩凤、后坝田、牛井、平川镇等,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还被非法传唤:审问、恐吓、填表、抽血、量身高、滚手印等。传唤单上只有公安落款,没有人的签名。
◎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朱会芬是云南大理州宾川县小坪村村民,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体健康,道德升华。怀着将大法的美好弘扬给更多世人的美好心愿,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她与宾川县太和农场柳家湾十五队的法轮功学员刘国花,在乔甸镇向有缘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碟,却被乔甸镇政法委书记叶勇举报,绑架。当天,朱会芬和刘国花两人的家也被宾川县六一零和国保大队警察共十多人非法抄家。之后,朱会芬和刘国花被非法关押在宾川县看守所。朱会芬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从看守所回家,而刘国花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德位,男,八十六岁,大理州宾川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宾川县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多人闯进王德位家,要走时抄了家,抢走一张日历。
◎韩国虎,男,七十四岁。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大理州宾川县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多人从王德位家抄家后又闯进韩国虎家进行抄家,抢走一本《转法轮》,走时又对韩国虎进行恐吓,韩国虎受到惊吓后导致心肺旧疾复发去世。
◎陈雄美,女,五十多岁,大理州宾川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由于向世人讲真相被恶人诬告,被当地派出所绑架,陈雄美讲真相后释放,但是警察经常上门骚扰。
◎赵忠杰,男,六十多岁,大理州宾川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由于向政府官员写真相信被非法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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